受**市石塘镇杨柳新村集体经济组织、**市石塘镇东滨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本公司将对其所拥有的位于****东边D区场地以竞价方式进行整体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租赁标的:****东边D区场地(原中交场地),面积约6670平方米(杨柳新村和东滨村各占50%)。四址界限为:东:石塘**滨大道规划路西补网场地(C区场地);南:陈**补网场(B区场地);西:莫安德水泥场(E区场地);北:安澜路。场地内需留出南北向6米宽的道路,供车辆及行人通行,因此减少的场地面积,由出租方从西侧相邻地块对应等量补回给承租方,承租方负责塘渣回填及硬化,具体位置及边界以实际为准。
2、有关规定:
(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应重视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涉及承租方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即涉及场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2)经营期间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因台风、洪涝、干旱、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自愿。
(4)承租方承包场地不得取土卖泥、不得非法倾倒、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否则出租方有权干涉收回。
(5)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承租方应自动中止业务经营,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则退还未租租期的租金。
(6)承包期内,承租方如需转让第三方,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2、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3、竞租起始价:人民币168000元/年。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以下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户 名:**市石塘镇杨柳新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行:****银行****公司石塘支行
账 号:201********9604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6、租赁期限:3年。
7、标的用途:不得用于污染环境类产业经营,且不得产生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货物堆存及车辆装卸高度不得超过场地限高标志线;进场车辆及设备总重不得超过场地设计荷载。(承租方拟经营的具体业态须事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未经同意不得经营)
8、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其中首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付清,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付清,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
注:本标的不设保留价,收款收据(不含税)由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3日17:00。未报名的竞价方,将无法取得竞价资格,不得参与竞价会。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市**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联系人:陈莎莎,联系电话:0576-****9060。
(2)**市石塘镇杨柳新村村部,联系人:林海金,联系电话:136****8108。
4、实地踏勘:不组织,竞价方自行进行实地踏勘。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价方式:采取不限轮次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
六、竞价会时间、地点、到场人员及资料:
1、时间:2026年8月14日09时30分
2、地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3、到场人员及资料: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
竞价方未报名或逾期到达或未按规定提交以上资料的恕不接受;竞价保证金以出租方到账为准,到账金额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恕不接受;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价方自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出租方并现场实地踏勘,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出租方及现场实地踏勘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在经营期间,应重视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涉及竞价方的安全责任,由竞价方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即涉及场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竞价方负责)。
3、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破坏性质,或者违法违纪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负。
八、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1万元履约保证金和4万元租金。
2、截止竞价会日期(2026年8月14日09时30分,下同),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价方的,则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方。
3、截止竞价会日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方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竞价方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即确定为成交方。
4、截止竞价会日期,未征集到合格竞价方的,则取消本次竞价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农民信箱、**市石塘镇杨柳新村公开栏、**市石塘镇东滨村公开栏、****网站(https://www.****.com/)公开发布。
十、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请登录****网站(https://www.****.com/)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方:**市石塘镇杨柳新村集体经济组织
**市石塘镇东滨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市石塘镇杨柳新村、东滨村
联 系 人:林海金、吕招峰
电 话:136****8108、158****5052
2、代理公司:****
地 址:**市**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联 系 人:陈莎莎
电 话:0576-****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