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8-06 |
一、变更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现变更为“3.2 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2、投标人须为具备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至“2026年8月13日下午17:30时”。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二、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和《****公司》(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同步发布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建设路154号
邮 编:471004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6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中心1601室
邮 编:471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1769
邮 箱:****@163.com
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