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火科技园有限公司摩托车配件喷涂共性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审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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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3MA4UQA0C9A袁超
徐嘉丰****门市**区
杜阮镇****中心路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摩****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2021版本:075-摩托车制造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门市**区 杜阮镇****中心路9号
经度:112.994020 纬度: 22.631990****环境局**分局
2021-11-30
江蓬环审〔2021〕222号****
2023-07-2012100
1260****
****0703MA4UQA0C9A****
****0703MA4UQA0C9A东利****公司,******公司
914********7587547,****0783MA53RNH23G2025-09-05
2026-07-092026-08-05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600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加工3810万件摩托车配件,总喷涂面积2798.4万平方米年加工560万件摩托车配件,总喷涂面积190.3万平方米
项目分期建设,现为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件喷涂工艺:零配件-前处理-真空镀膜、烘干-底漆喷涂-底漆平流-面漆喷涂-面漆固化-冷却-质检包装-产品;金属件喷涂工艺:零配件-前处理-底漆喷涂-底漆烘干-面漆喷涂-面漆固化-冷却-质检包装;前处理(酸洗磷化):零配件-除油-水洗-酸洗-表调-磷化-水洗-吹干/烘干;阳极氧化线:零配件-酸/碱洗-水洗-中和-水洗-除灰-水洗- 氧化-水洗-染色-水洗-封孔-水洗-吹干/烘干-半成品;电泳工艺:零配件-前处理-电泳涂装-电泳后清洗-烘干固化-质检包装-产品;喷粉工艺:零配件-前处理-喷粉-烘干固化-质检包装-产品;脱漆工艺:零配件-脱漆-水洗-除油-水洗-酸洗-水洗-表调- 磷化-水洗-吹干/烘干-产品。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喷涂工艺:零配件-底漆喷涂-底漆烘干-部分产品水转印及清洗吹干-面漆喷涂-面漆固化-冷却-质检包装-产品;前处理(磷化线1):零配件-除油-水洗-酸洗-水洗-表调-水洗-磷化-水洗-表调-磷化-水洗-皂化-吹干/烘干-半成品;前处理(磷化线2):零配件-除油-水洗-酸洗-水洗-表调-水洗-磷化-水洗-表调-磷化-水洗-切水-防锈-吹干/烘干-半成品;前处理(磷化试验线):零配件-除油-水洗-酸洗-水洗-表调-磷化-水洗-酸洗-着色-水洗-表调-磷化-水洗-切水-防锈-吹干/烘干-半成品;前处理(浸渗生产线1):零配件-浸渗-翻转-甩液-清洗-固化-清洗-吹干/烘干-半成品;前处理(浸渗生产线2):零配件-浸渗-甩液-清洗-固化-切水-清洗-吹干/烘干-半成品;阳极氧化线:零配件-酸/碱洗-水洗-氧化-水洗-着色-水洗-封闭-水洗-吹干下架/下架烘干-半成品。电泳线:配件-上挂-预除油-水洗-主除油-水洗-电泳-水洗、纯水洗-吹干/烘干-喷漆工艺。
1、项目分期建设,现为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2、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入驻的企业增加部分预处理工序(皂化、防锈)不新增废水、废气排放及危险废物。增加的浸渗生产线产生的废水量为3240m3/a,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喷淋系统,40%通过市政****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排放的废水量不超过审批允许排放的废水量。增加的水转印及清洗工艺,产生的废水量为648m3/a,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氨氮,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喷淋系统,40%通过市政****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排放的废水量不超过审批允许排放的废水量;水转印过程中产生少量VOCs,汇同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园区允许排放VOCs总量要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 ①喷涂线的调漆房、喷漆废气:收集装置为水帘柜预处理+喷漆房 换风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干式过滤+活性炭/沸石吸附浓缩+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②喷涂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收集装置为烘干炉配套的抽排系统; 末端治理设施为“水喷淋降温处理+干式过滤+活性炭/沸石吸附浓缩+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③打磨操作台的粉尘废气:收集装置为湿式水帘柜预处理抽风系 统,末端治理设施为“湿式水帘柜预处理+喷淋后处理”组合系统。 ④电泳线的涂料挥发废气:收集装置为电泳间配套的换风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干式过滤+活性炭/沸石吸附浓缩+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⑤电泳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收集装置为烘干炉配套的抽排系统; 末端治理设施为水喷淋预处理+“干式过滤+活性炭/沸石吸附浓缩+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⑥喷粉线的喷粉线废气:收集装置为喷粉线自配的粉料回收系统; 末端治理设施为“气动旋流喷淋塔”装置。 ⑦喷粉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收集装置为烘干炉配套的抽排系统; 末端治理设施为水喷淋预处理+“干式过滤+活性炭/沸石吸附浓缩+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⑧前处理线的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酸雾废气:收集装置为槽边抽风+生产线密闭抽风;末端治理设施为“碱液喷淋塔”装置。 ⑨厨房油烟:末端治理设施为静电油烟净化器。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生产废水(不含重金属)有前处理工艺废水(包括酸洗磷化、表面除油、碱洗、中和、除灰等前预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水,三酸酸洗+阳极氧化+染色封孔、电泳、脱漆等表面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水),水帘柜定期清理废水、酸雾塔定期清理的废水,均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水收集池中,先由各自的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排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物化+生化”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部分废水(60%)经过进一步处理后会用于生产中,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限值要求; 含重金属的生产废水(染色封孔工艺产生的废水)单独分类收集,收集至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工艺+RO膜处理)处理后,浓水交由具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回用水回用于生产中。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采取减震、隔声、降噪设施。 固废: 车间内配套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厂区设置有统一的危废暂存房。 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车间内固定的区域临时存放,按照废物种类交由不同的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在生产期间临时存放在车间内,当天生产结束后统一运至厂区配套的危废暂存点内,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生活垃圾站临时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废气: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产生的废气处理情况: ①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喷涂线的调漆房、喷漆(含打样)废气:收集装置为水帘柜预处理+喷漆房换风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企业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喷涂线的喷漆(含打样、调漆、漆房)废气:收集装置为水帘柜预处理+喷漆房换风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 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水转印废气:收集装置为槽边抽风;末端治理设施为“企业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 ②喷涂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收集装置为烘干炉配套的抽排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独立的水喷淋降温处理+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DA008引至49.95m高空排放。吸附饱和的活性炭送至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脱附处理,处理后尾气重新进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脱附后的活性炭回用于活性炭吸附装置中。”;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收集装置为烘干炉配套的抽排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并入喷涂线的喷漆(含打样、调漆、漆房)废气收集管,废气处理设施:“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 ③打砂粉尘废气:收集装置为“设备排气口与收集管道直接连通”,末端治理设施为“水喷淋”装置(位于自身企业使用的厂房内)。 ④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电泳线的涂料挥发废气:收集装置为电泳间配套的换风系统(内设集气罩);末端治理设施为“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 ⑤电泳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未建设。 ⑥喷粉线的喷粉线废气:未建设。 ⑦喷粉线的隧道固化炉废气:未建设; ⑧前处理线的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等酸雾废气:收集装置为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末端治理设施为“碱液喷淋塔”装置(位于自身企业使用的厂房内)。 ⑨厨房油烟:未建设。 ⑩前处理线碱雾废气:收集装置为槽边抽风;末端治理设施为“酸液喷淋塔”装置(位于自身企业使用的厂房内)。 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产生的除油槽、超声波清洗槽、脱脂槽废水经气浮处理后;水帘柜废水、电泳槽废水、浸渗废水、水转印及清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以及脱色后的染色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磷化废水、表调废水、酸碱废水、阳极氧化槽清洗废水等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喷淋塔废水、各清洗废水等低浓度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综合废水收集池中,再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60%废水回用喷淋系统,40%废水通过市政****处理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重金属生产废水(染色封孔工艺产生的废水)经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化学处理+砂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目前未建设回用水深度处理系统(采用“碳滤+RO膜”工艺,预计在2027年4-5月进行设计建设)。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采取减震、隔声、降噪设施。 固废: 各车间内配套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厂区设置有统一的危废暂存仓。 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车间内固定的区域临时存放,按照废物种类交由不同的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在生产期间临时存放在车间内,当天生产结束后统一运至厂区配套的危废暂存点内,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生活垃圾站临时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
1、项目分期建设,现为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2、调整了危废暂存点的位置:由原来设置在每栋厂房首层各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改为依托于已有旧建筑首层内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以及6#厂房(现场编号为7栋厂房)楼顶设置的1个污泥暂存仓。 3、污水站分2期建设,总设计处理能力为800m3/d。目前一期污水站设计能力为400m3/d。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产废水(不含重金属)中除油槽、超声波清洗槽、脱脂槽废水经气浮处理后;水帘柜废水、电泳槽废水、浸渗废水、水转印及清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以及脱色后的染色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磷化废水、表调废水、酸碱废水、阳极氧化槽清洗废水等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喷淋塔废水、各清洗废水等低浓度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综合废水收集池中,再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60%废水回用喷淋系统,40%废水通过市政****处理厂。目前未建设回用水深度处理系统(采用“碳滤+RO膜”工艺,预计在2027年4-5月进行设计建设)。 4、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产的含重金属生产废水(染色封孔工艺产生的废水)的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由审批的“离子交换+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更为“化学处理+砂滤”工艺,经处理后的含重金属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现场废水水质情况(主要为总镍、CODCr、SS等污染因子)以及废水量较少等原因,选用化学沉淀处理法处理含重金属废水,经处理后的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可见该变动不属于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污染物种类排放。 5、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未在审批位置设置甲类仓、乙类仓,依托已有旧建筑首层内设置甲类仓、乙类仓。 6、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厂房)各入驻企业在自身厂房内增加喷漆有机废气预处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喷漆有机废气收集装置为:水帘柜预处理+喷漆房换风系统;末端治理设施为:“企业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厂房)楼顶)”。 7、6#厂房(现场编号为7栋厂房)2层企业增加碱雾废气处理设施,尾气与酸雾废气共用排气筒外排。 8、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入驻的企业增加部分预处理工序(皂化、防锈)不新增废水、废气排放及危险废物。增加的浸渗生产线产生的废水量为3240m3/a,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喷淋系统,40%通过市政****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排放的废水量不超过审批允许排放的废水量。增加的水转印及清洗工艺,产生的废水量为648m3/a,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氨氮,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喷淋系统,40%通过市政****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排放的废水量不超过审批允许排放的废水量;水转印过程中产生少量VOCs,汇同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园区允许排放VOCs总量要求。 9、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固化炉废气并入喷涂线的调漆房、喷漆(含打样)废气收集管,一起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纳入**省生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项目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设置了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生产车间均进行了水泥硬化;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进行备案(备案号:440703-2024-0003-M),厂区内配套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在厂区雨水总出口处设置阀门,厂内设有1100m3应急池,事故废水可通过自流/采用应急水泵将事故废水转移至应急池内暂存。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2154 6.9983 0 0 1.215 1.215
0 0.2641 4.899 0 0 0.264 0.264
0 0.001 0.21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1.13 0 0 0 0 /
0 0 3.087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8912 99.0496 0 0 1.891 1.89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 三级化粪池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2 生产废水(不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除pH值、总铬、六价铬、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外的其他指标按相应排放限值的200%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处理厂纳管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洗涤用水)较严者要求 除油槽、超声波清洗槽、脱脂槽废水经气浮处理后;水帘柜废水、电泳槽废水、浸渗废水、水转印及清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以及脱色后的染色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磷化废水、表调废水,酸碱废水、阳极氧化槽清洗废水等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喷淋塔废水、各清洗废水等低浓度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综合废水收集池中,再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60%废水回用喷淋系统,40%废水通过市政****处理厂。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综合废水收集池、排放口处理后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3 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独分类收集后,经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化学处理+砂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前(调节池)、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后(回用水管)处理后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总VOCs、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执行**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与**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粉尘废气(包括喷涂(打样)生产线的漆雾)中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值;燃烧尾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B企业、C企业、D企业的喷漆工序设置在相对密闭房间内,喷漆(含调漆、打样)过程在房间内设置的水帘柜内进行,调漆工序设置在相对密闭的漆房内进行,均为统一送排风,收集的废气汇同C企业的水转印产生的废气(在槽边抽风收集废气)通过管道送至入驻企业设置的废气预处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7引至49.95m高空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及烘干炉使用的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在烘干炉出口处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送至独立的水喷淋降温处理+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DA008引至49.95m高空排放。吸附饱和的活性炭送至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脱附处理,处理后尾气重新进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脱附后的活性炭回用于活性炭吸附装置中。 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F企业喷漆工序设置在相对密闭房间内,喷漆(含调漆、打样)过程在房间内设置的水帘柜内进行,喷漆(含调漆、打样)、漆房均为统一送排风,收集的废气汇同烘干炉废气(收集装置为出口处设置集气罩)、电泳废气(收集装置为侧边设置集气罩****园区设置的1套VOCs集中处理装置(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位于5#厂房(现场编号为6栋)楼顶)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7引至49.95m高空排放。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废气处理前、后各设置检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检测3次。
2 酸雾废气处理设施 前/预处理生产线废气(包括酸洗处理池挥发的酸雾废气、阳极氧化池挥发的酸雾废气)中的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6#厂房(现场编号为7栋)E企业设置的前处理线酸洗、阳极氧化产生的酸雾废气通过在槽边抽风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入驻企业设置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汇集经处理后的碱雾废气后由排气筒DA010引至49.95m高空排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A企业设置的前处理线酸洗产生的酸雾废气通过在槽边抽风/生产线密闭抽风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入驻企业设置的碱液喷淋塔(2套)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引至49.95m高空排放。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废气处理前、后各设置检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检测3次。
3 碱雾废气处理设施 碱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其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E企业设置的前处理线碱洗产生的碱雾废气通过在槽边抽风收集废气,经管道送至入驻企业设置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汇集经处理后的酸雾后由排气筒DA010引至49.95m高空排放。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废气处理前、后各设置检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检测3次。
4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值 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4#厂房(现场编号为5栋)A企业设置的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入驻企业设置的水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引至49.95m高空排放。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废气处理前、后各设置检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检测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经绿化吸声,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昼夜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设置2个危废暂存点;危废暂存点硬底化处理,采取防雨、防晒、防渗和防漏措施等,规范贮存及转移,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另危险废物在生产期间临时存放在车间内,当天生产结束后统一运至厂区配套的危废暂存点内,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光嘉****公司)处置。 各车间内配套有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废物种类交由不同的单位回收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纳入**省生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项目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内设置了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生产车间均进行了水泥硬化;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进行备案(备案号:440703-2024-0003-M),厂区内配套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在厂区雨水总出口处设置阀门,厂内设有1100m3应急池,事故废水可通过自流/采用应急水泵将事故废水转移至应急池内暂存。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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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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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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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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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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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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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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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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