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蒸发液体絮凝剂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参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蒸发液体絮凝剂采购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蒸发液体絮凝剂(S-101L),能有效去除浓缩液中有机物。 预计使用量948.91吨,按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进行报价,据实结算。
4.预算金额:蒸发液体絮凝剂采购项目总预算****242.36元(含税),单价控制价为1796元/吨(含税),预计使用量948.91吨。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我公司采用SC-101L液体药剂及深度絮凝技术,
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实现浓缩液全量化处理目标,已持续正常运行多年。深度絮凝技术是针对浓缩液的水质特点,专门研发的絮凝药剂及处理技术。洁源公司通过与紫外高级氧化技术及其他技术的实验对比发现,采用深度絮凝强化污染物去除技术,是目前国内工艺效果最佳且最稳定的。中企****公司作为独家经营SC-101L液体药剂及专有技术的持有者,授权
****为**地区独家经营。为了保证项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须由****承揽本项目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故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华阳路54号509室
7.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4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5通过信用中国(www.****.cn)、信用**(www.****.cn)及信用**(credit.****.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9.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采购文件的获取
10.1时间2026年8月7日08时30分至2026年8月13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10.2供应商按7.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电子标服务
1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会议形式:远程,供应商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采购时间:2026年8月14日09时30分00秒
采购地点:**市**区**路156****中心9号楼1层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河套街****填埋场厂内
联 系 人:刘介明
联系方式:0532-****5902
9.2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77****广场A座306
电子信箱:****@qq.com
联 系 人:陈磊
电 话:0532-****8627
10.其他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供应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10.3评审会议时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采购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供应**已完成解密,采购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响应文件和评审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10.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559
| 邀请函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