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湖美乡汉口村五丘至鸟头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一事一议及自筹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县湖美乡汉口村。
2.2项目的规模: **县湖美乡汉口村五丘至鸟头坑道路硬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为依据;工程预算价77817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县湖美乡汉口村五丘至鸟头坑道路硬化工程 |
K0+000~K0+263.47 |
263米 |
详见预算及设计图纸 |
30日历天 |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08 月 07日至 2026 年08 月 11 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 ****(**县建山路191-6号301室)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200元。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0时30 分,提交地****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K=7%)。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5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保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trading)、****政府公告栏、**县湖美乡汉口村公告栏 上发布。
招标人: ****
地址: **县湖美乡汉口村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34****827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301室
联系人: 茅工
电话: 136****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