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人民政府批****政府****管理局《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表》,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收储位于**市**区**路原****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政府****管理局原****公司宗地位于**区**路,面积为5291.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离国用(1998)字第0201号〕,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收储费用
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9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