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形象设计师项目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活动安排
(一)竞赛项目及标准
1.竞赛项目:形象设计师
2.竞赛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3.竞赛标准:本次竞赛以《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规定的实操技能要求作为考核依据,将理论要点融入实操环节,****设计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式造型工艺、新型器材运用等行业前沿内容。赛事全程仅开展实操考核,竞赛不仅考核选手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综合评判选手实操审美、手法熟练度、临场应变与标准化服务能力。
(二)竞赛方式
1.赛制:个人赛
2.初赛:若报名人数超过70人,增设初赛,选出前70名选手进入决赛,少于70人(含)不进行初赛,直接进入决赛。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命题,时间为6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试卷笔答。所有选手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当成绩相同时,根据题型权重得分高优先原则。若分数仍相同,以竞赛用时较短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采用实操技能比赛。具体见技术文件。
4.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以个人决赛成绩决定最终名次,初赛阶段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相同时,按照模块权重得分高优先原则,决定选手最终名次。若分数仍相同,则以竞赛用时较短的选手排名在前。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1.竞赛时间:
初赛:2026年9月14日
决赛:2026年9月21日
2.竞赛地点:**市**区西堤二马路37号(百花剧场)
二、参赛资格与竞赛报名
(一)参赛条件
1.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2.在**市辖区内就业工作、在校学习或长期居住,且相关状态持续满一年以上(全日制院校在职教师不得参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赛事纪律,自愿报名参赛;
4.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院校推荐参赛,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5名选手参赛;
5.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比赛。
(二)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从竞赛通知发出之日起接收报名,2026年9月10日截止。
2.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联系人:胥罗、陈思琪,联系电话:159****5389、135****0965。
(2)竞赛报名邮箱:****@qq.com(请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包上传)。
(3)纸质资料邮寄地址:**市**区同福东路640****文化宫培训楼14楼(肯洲美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附件3)、《**市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附件4)各一份。
(2)本人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和提供电子相片(照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1份(现场审核时请带原件);
(4)现在岗工作、学习或在**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4.提交电子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并压缩成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区形象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资料)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标书代写
提交纸质版:对初审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按要求提交纸质件参赛材料至指定邮寄地址。****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选手方可参赛。
三、竞赛奖励
(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本次竞赛对参加决赛的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其中决赛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内的前3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对决赛人数在30人以上的前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竞赛项目决赛总人数(除缺考)的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在决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学院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选手参赛前已获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四、申诉、仲裁和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耗材,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在竞赛结束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并举证。在经调查确认所反应问题属技术性问题的,仍交由竞赛项目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的,由监督仲裁组作最终裁决,并将最终处理意见反馈选手本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监督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研究处理。
2.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处理结果有意见而影响竞赛的正常开展。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组委会监督管理。
附件:1.2026年**市**区“技能领航﹒圆梦**”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docx
2.2026年**市**区“技能领航﹒圆梦**”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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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