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76号
****: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实施**区燕子墩乡海燕村等村2026年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的请示》(燕政发〔2026〕47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2026年第13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燕子墩乡海燕村等村2026年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群众出行泥泞扬尘难题,消除沟道行洪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燕子墩乡燕子墩村、路家营村、海燕村、简泉社区、蛟**村、上宝闸村、汪家庄村共7****社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实施混凝土道路硬化、巷道面包砖铺装、破损混凝土路面修复及沟道边坡砌护四类建设内容,总工程量如下:混凝土道路硬化16502平方米,巷道面包砖铺装45338平方米,破损混凝土路面修复515平方米,沟道边坡砌护668米。各区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燕子墩村:混凝土道路硬化538平方米,巷道面包砖铺装1386平方米;
2.路家营村:混凝土道路硬化3304平方米,沟道边坡砌护668米;
3.海燕村:混凝土道路硬化1058平方米,破损混凝土路面修复515平方米;
4.简泉社区:混凝土道路硬化4504平方米,巷道面包砖铺装40319平方米;
5.蛟**村:混凝土道路硬化2159平方米,巷道面包砖铺装501平方米;
6.上宝闸村:混凝土道路硬化2902平方米;
7.汪家庄村:混凝土道路硬化2037平方米,巷道面包砖铺装3132平方米。
六、务工人数及劳务报酬
该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20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94.57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的40.91%,发放劳务报酬要公开、及时、足额,坚决防止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七、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项目方案的设计。
八、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7年5月
九、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99.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9.97万元,其他费用43.37万元,基本预备费26.2万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72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十、有关要求
(一)该项目采用“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务工模式。项目实施单位及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就地就近用工要求,积极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本地群众务工****施工队伍,优先组织本地群众投工投劳。严格落实用工比例要求,安排不少于15%的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易地搬迁群众参与务工,按规定足额及时兑付劳务报酬。同步配套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科学合理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不断拓宽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切实带动群众稳岗就业、持续增收。
(二)以工代赈项目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40%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的全过程监管,按照初步设计中的工种、工时及劳务报酬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劳务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建立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相关单位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