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75号
**市****: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6〕2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庙台乡李岗村2026年设施温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庙台乡李岗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1栋104米×12.5米种植棚,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单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蓄热设备;**2栋59.2米×12.5米种植棚,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单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蓄热设备。
(二)室外管网及电气工程1项、回填种植土3910立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7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7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75万元,其他费用8.61万元,预备费4.96万元。
资金来源:**区2026年中央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147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把控资金支出范围,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坚决防止因工程****政府隐性债务。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