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镇****示范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韩村镇****示范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韩村镇****示范场项目
项目选址:**市**韩村镇侯陵屯村南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086.62平方米(折合75.13亩),**鸭舍8栋,总建筑面积13279.09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为1470平方米,合计11760平方米;配套建设工具间、阳光发酵棚、柴油发电机房、料塔、仓库、集粪池、沉淀池、混凝土道路、围墙、大门消毒机及场区监控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69.92万只肉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韩村镇侯陵屯村南
联系人:杨继伟
联系电话:138****68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胜利南街118****商贸城10号写字楼1210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在该项目后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重视公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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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