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YX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42区翻身路75号
联系方式:0755-****662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罗****社区深南东路2023号广深医药大厦三层306室
联系方式:132****1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一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414.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区 2026.8.1-2027.7.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8-06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原合同第四条委托费用及支付第1项“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肆佰壹拾肆万玖仟元整 (小写:¥ ****000元)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人员费、伙食费、招标代理费、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变更为“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叁佰柒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 (小写:¥ ****100元) ,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人员费、伙食费、招标代理费、设备费维护费、管理费、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原合同第四条委托费用及支付第2项“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75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费用按进度支付,2027年1月至2027年7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整(小写:¥345750元)。”变更为“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小写:¥****85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费用分按进度进行验收支付,2027年1月至2027年7月每月支付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345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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