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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06
| 项目名称 | 诊所环评备案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凤鸣街道灵安路255号、257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7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振芬 |
| 联系人 | 李辉 | 联系电话 | 156****89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0.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1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开诊所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 少量诊疗医疗废水采取一体化医疗污水消毒处理设备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
| 承诺:**** 赵振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振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