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玻璃基封装载板研发试验线技改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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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玻璃基封装载板研发试验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西环中路8号2幢1层西侧
公示时间:2026-08-06至2026-08-12
受理时间:2026-07-30
项目概况:购置设备,对原有玻璃基封装载板研发试验线进行工艺能力提升改造,通过增加镍钯金工艺设备及配套动力设施,完善玻璃基封装载板工艺流程,提高玻璃基封装载板产品的良率及可靠性。本次技改完成后,阻焊段可根据产品订单选择化锡工艺或镍钯金工艺进行生产,其他工段工艺不变。玻璃基板加工能力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碱液洗涤塔1套,含氰废气处理设施碱液洗涤塔(2套,1用1备)废水:依托B1废水站W1酸碱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化学中和法处理;依托B1废水站W2有机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生化法处理;依托B1废水站W3含铜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化学沉淀法处理。新增W6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二级破氰法;依托在建项目W5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沉淀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加减振垫、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墙体隔声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依托B1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停车区,有大型货车停放,随产随清。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生产厂房一层内西北角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化配间,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采取的措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7-30至2026-08-05****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龙志强
联系电话:186****8565
环评单位名称:****设计院****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京****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0185MG6W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