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 3# 厂房洁净车间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本变更公告****事业部 3# 厂房洁净车间项目(原招标公告编号:****)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以随本变更公告重新下发的更正文件为准。
2、原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2026年8月24日09时30分
3、原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8:00之前。标书代写
4、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的效力优先顺序: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
(2)技术标准与工程量清单的差异处理:凡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涉及的工作内容,无论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列明或描述是否一致,均视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中。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工程量清单与技术标准之间存在差异为由,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或顺延工期(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新增变更除外)。
(3)技术标准偏差说明: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技术参数允许负偏离,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列明偏离内容,并提供该偏离不影响项目正常使用效果的书面说明。未提供说明或说明不充分的,该项负偏离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其他事项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信息,按照本变更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因未及时查阅变更信息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同步发布。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河****开发区**路 001 号
联 系 人:张双双
电 话:155****22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场南路新世纪公寓C座4楼
项目负责人:王峪彬
电 话: 177****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