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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督〔2026〕4号)文件要求,我市对照指标开展自查。经自查,自评达到省级评估标准。现将自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
**市2026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均可以实名制(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9330
附件:2026年**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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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