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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7150289 | 建设单位法人:姚辉 |
| 岳心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集团****公司二厂区内 |
| 2ktCo/a电积钴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3-C3213-镍钴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集团****公司二厂区内 |
| 经度:102.194750 纬度: 38.50365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0 |
| 甘环省发〔2024〕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0-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710.78 |
| 736.8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71502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732BXF6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71JM4W1R | 竣工时间:2026-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1529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ktCo/a 电积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ktCo/a 电积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氯化钴溶液经深度净化除杂(除油、除砷、除镉、除铜、除铅),与低温蒸发系统的脱氯后液配液后,进入电积槽;由种板产出的始极片经剪切加工后为阴极,阳极为钛涂钌不溶阳极,在直流电的作用下,阴极析出电积钴,阳极产出氯气,通过收集后进入碱吸收工序;碱吸收工序采用液碱吸收,吸收后液为次氯酸钠,一部分外销,一部分催化分解外排;阳极液经气液分离、脱氯蒸发后循环利用,残余氯气采用液碱吸收;阴极液从槽尾溢流收集蒸发脱氯后循环使用;阴极经过一段时间电积后产出电积钴板,经烫洗后进行剪切、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氯化钴溶液经深度净化除杂(除油、除砷、除镉、除铜、除铅),与低温蒸发系统的脱氯后液配液后,进入电积槽;由种板产出的始极片经剪切加工后为阴极,阳极为钛涂钌不溶阳极,在直流电的作用下,阴极析出电积钴,阳极产出氯气,通过收集后进入碱吸收工序;碱吸收工序采用液碱吸收,吸收后液为次氯酸钠,一部分外销,一部分催化分解外排;阳极液经气液分离、脱氯蒸发后循环利用,残余氯气采用液碱吸收;阴极液从槽尾溢流收集蒸发脱氯后循环使用;阴极经过一段时间电积后产出电积钴板,经烫洗后进行剪切、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电积槽产生废气、预脱氯废气、低温蒸发废气及配液、各类罐槽产生废气经环集收集,进入**六级逆流式湍冲洗涤塔处理后,与现有六级碱吸收装置处理的电钴废气合并排放;车间环集废气经现有工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现有1级湍流喷淋塔净化处理。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按照《报告书》要求由相应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采取措施后,Cl2、HCl排放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7-2010)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Cl2、HCl排放须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离子交换柱再生废水主要有三类,其中,含钴废水返回原料浆化溶解系统,高pH废水与低pH废水返回原料铁渣洗涤工序;蒸发冷凝水进入现有凝结水回收设备,送至萃取配酸系统回用;外排电积液返回萃取系统;催化废水排至4000吨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污水排至8000m3/d****处理站处理,经50000m3/d****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烫洗废水返回原料浆化溶解系统。生活污水由厂区内现有生活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50000m3/d****处理站。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不相容相分离”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沾染有危险物质的建筑垃圾及设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纤维球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紫铜线、废泡沫小球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紫铜线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泡沫小球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电积槽产生废气、预脱氯废气、低温蒸发废气及配液、各类罐槽产生废气经环集收集,进入**六级逆流式湍冲洗涤塔处理后,与现有六级碱吸收装置处理的电钴废气合并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钴废气排口DA002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5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6.24mg/m3,氯气、氯化氢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 环集废气经现有工程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现有3级湍流喷淋塔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环集废气排口DA012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9.41mg/m3,氯气、氯化氢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含钴废水返回原料浆化溶解系统,高pH废水与低pH废水返回原料铁渣洗涤工序;蒸发冷凝水进入现有凝结水回收设备,送至萃取配酸系统回用;外排电积液返回萃取系统;催化废水排至4000吨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污水排至8000m3/d****处理站处理,经50000m3/d****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烫洗废水返回原料浆化溶解系统。生活污水由厂区内现有生活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50000m3/d****处理站。****公司****总站处理后中pH值、SS、CODCr、氨氮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后回用。项目的实施过程氯化钴溶液深度除杂工序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废纤维球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废纤维球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在现有137.7m2危废贮存间分区设置的27m2的废树脂、废机油库暂存,交由**金创****公司处置。废紫铜线由紫铜线提供厂家回收利用,废泡沫小球****公司处置。****垃圾场填埋。项目各类工程噪声源主要为反应釜、蒸馏釜、搅拌机、过滤器、离心机、各种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单台设备噪声值范围在80~95dB(A)之间。设备选型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局部减振、隔声、消声、软连接等措施处理,设备置于室内。 本次监测二厂区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两天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2.3dB(A),夜间最大值为53.7dB(A)。 |
| 环评阶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电积槽废气后收集至一级湍流喷淋塔处理; 实际验收阶段车间环集废气(G3)主要为收集系统未收集的电积废气与烫洗废气,部分车间环集废气经抽排风机收集后分别进入1#、2#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DA012排气筒排放(H=25m,φ=0.9m);原集气罩收集部分废气经电机槽前段设置2级脱氯塔高压雾化脱氯技术处理,产生废气经抽排风机收集后进入3#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DA012排气筒排放(H=25m,φ=0.9m),现采用“脱氯塔高压雾化脱氯技术”替代电动集气装置。该技术通过2套串联脱氯塔的高压喷嘴将阳极液雾化为微小液滴,在塔内与空气形成错流接触,利用气液界面气体溶解平衡原理,高效脱除游离氯。氯气收集后经3级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此方案可显著降低溶液中游离氯含量,从源头遏制电解槽面氯气逸散,有效保障环保达标与生产安全。 本次变动为环保措施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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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钴废气排口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 | 运营期电积槽产生废气、预脱氯废气、低温蒸发废气及配液、各类罐槽产生废气经环集收集,进入**六级逆流式湍冲洗涤塔处理后,与现有六级碱吸收装置处理的电钴废气合并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电钴废气排口DA0022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5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6.24mg/m3,氯气、氯化氢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 | |
| 2 | 环集废气排口 |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 | 环集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1#、2#、3#喷淋塔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环集废气排口DA012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9.41mg/m3,氯气、氯化氢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XG1-2013)表5标准要求 |
| 1 | 运营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纤维球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紫铜线、废泡沫小球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紫铜线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泡沫小球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的实施过程氯化钴溶液深度除杂工序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废纤维球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废纤维球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在现有137.7m2危废贮存间分区设置的27m2的废树脂、废机油库暂存,交由**金创****公司处置。废紫铜线由紫铜线提供厂家回收利用,废泡沫小球****公司处置。****垃圾场填埋。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环保设施设计、维护和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 | 设置有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罐区;二级防控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地沟;三级防控将污染****处理站,确保生产非正常状态下不发生污染事件。 事故池:深度净化车间、电积钴车间改扩建区域四周设置围堰,罐区围堰总面积843.1m2。在各装置区四周及主要装置阀门下面的地面均设有深约20cm的事故地沟,事故地沟通往装置区外面连有阀门井(连通厂区事故管线的阀门)、水封井、检查井。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地沟经事故管线自流进入事故水池。 材料一厂事故池容积共300m3(其中4000t萃取设置100m3,富集区设置200m3),8000m3/d****处理站中设置有4000m3事故池。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但若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建设单位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620302-2023-028-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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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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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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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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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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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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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