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公告由******公司****公司****(使用单位)共同组织,最终合同由****签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资质完备、信誉优良、服务高效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一)询价单位:****
(二)采购内容: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 20000 元(含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报价要求:报价为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综合总价、综合单价,包含货物制作、运输、装卸、辅材、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
(五)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牌送货,确保项目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六)质保期要求:产品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交付地点:****处理厂、****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厂、月牙****园区污水处理厂、月牙****处理厂。
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一)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近期(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截图及加盖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询价单(见公告附件)。
(四)诚信承诺书。
(五)所投产品的合格证、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一)提交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9日(9:00-11:30,14:00-17:00)。
(二)提交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送达:送至****市**区**家园S1-107号******公司414室。
2.邮寄送达:****市**区**家园S1-107号******公司414室,联系人:刘曦,电话:0951-****517。(注: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被拒收)。
3.电子邮件:****@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采购+报价单位名称”,扫描件仅作为辅助评审资料,不具备独立法律效力。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加盖鲜章的纸质原件,逾期未送达纸质原件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一)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小组首先对所有报价文件开展符合性审查,剔除资格不符合要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后,在符合审查要求的报价中报价最低者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三)询价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内部审批流程取消本次询价。
(四)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通知,通知内容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警示牌询价单.docx
******公司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