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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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研究部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8-06


根据******研究部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研究部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大朗镇中子源路1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一)退役部件取样测试项目。拟对CSNS园区内原已许可的靶站谱仪大厅首层靶站热室区域实施改造,主要包括:将靶站大热室西北侧氦气系统设备间的冷测试平台改造为样品处理热室,在样品处理热室内配备抛磨设备等开展CSNS退役靶体和退役部件等取样样品制样前的表面磨抛;在靶站大热室新增退役部件取样系统、制样系统和力学性能测试平台等设备用于开展CSNS退役靶体和退役部件的取样、制样及性能测试。改造后首层靶站热室区域场所属于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二)基于伴生质子束开展医用同位素制备扩建项目。拟对原已许可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进行扩建,调整原批复研发制备核素种类,新增生产、销售放射性同位素;扩建后****实验室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银-111、镤-230和钛-44等21种放射性核素,使用钍-232、锝-99m等57种放射性核素。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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