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AU401/0CN_KL车型及T88焊装/PA3/CA3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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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一汽-****公司
912********120697F邱现东
刘国超**省长****开发区
**市**路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奥迪AU401/0CN_KL车型及T88焊装/PA3/CA3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1-C361-汽车整车制造
**省长****开发区 **路5号
经度:125.207330 纬度: 43.849530****环境局
2023-12-19
长环建(告知)〔2023〕10号****
554495.68
495一汽-****公司
912********120697F******公司
912********616367M**省****公司
****0101MA14XGR91Y2025-10-16
2026-02-262026-08-06
https://www.faw-vw.com/enviromental-disclosur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拟在充分利用现有建筑物、生产线及公用设施基础上,保持现有劳动定员和生产能力,冲压中心引进模具90套,完成37个自制冲压件生产实施一厂T88焊装车间技术改造,实现AudiB级和C级车白车身50辆/小时焊装生产能力;实施T88涂装车间(PA3)2010V工艺改造和AU401/0CN_KL车型导入,保持30辆/小时涂装生产能力,拆除原一厂涂装车间(PA1)生产线;实施一厂总装三车间(CA3)技术改造和 AU401/0CN_KL车型导入,实现60 辆/小时总装生产能力;新购置2套集装箱式危险废物暂存箱。项目属换型改造项目,建成后未新增FAW-VW生产能力。项目拟在充分利用现有建筑物、生产线及公用设施基础上,保持现有劳动定员和生产能力,冲压中心引进模具90套,完成37个自制冲压件生产实施一厂T88焊装车间技术改造,实现AudiB级和C级车白车身50辆/小时焊装生产能力;实施T88涂装车间(PA3)2010V工艺改造和AU401/0CN_KL车型导入,保持30辆/小时涂装生产能力,拆除原一厂涂装车间(PA1)生产线;实施一厂总装三车间(CA3)技术改造和 AU401/0CN_KL车型导入,实现60 辆/小时总装生产能力;新购置2套集装箱式危险废物暂存箱。项目属换型改造项目,建成后未新增FAW-VW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冲压→焊装→涂装→总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弧焊及打磨废气经集中收集、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胶烘干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NOx等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2)电泳废气经集中收集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一线和二线电泳烘干室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TAR)处理后与各自烘干炉废气一并分别经31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NOx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注蜡加热炉废气经集中收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N0x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调漆间密闭设置,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5)面漆(BC/CC)喷涂及中间烘干废气采用E-SCUB+DRYX+沸石转轮吸附装置(KPR)处理,废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沸石转轮吸附装置吸附的VOCs经热空气解吸,进入热回收式热力焚烧炉(TAR)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NOx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中间烘干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20m高排气筒排放,除湿机燃烧废气经24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6)PVC烘干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TAR)处理后与烘干炉废气一并经 3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NOx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7)点补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8)检测试验废气经集中收集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非甲烷总烃、NOx、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9)总装车间点补废气采用干式过滤装置过滤后经18m 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10)危险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控制项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11)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涂装车间磷化工艺含镍污水经现有预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与电泳废水、打磨废水经厂区现有PA3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与淋雨试验废水、循环废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经明渠排入新凯河。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各单元均已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区、涂装车间地面、废水输送管网、污水处理站、油化库、事故应急池等重点污染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四)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选择新型低噪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a类区标准要求,北厂界外居民区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干化污泥、废防冻液、废刹车油、废滤芯、废有机树脂等危险废物经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或综合利用。胶烘干采用电加热烘干,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电泳废气经集中收集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一线和二线电泳烘干室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TAR)处理后与各自烘干炉废气一并分别经30m高排气筒排放,为原有主要排放口,排气筒实际高度略有降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注蜡加热炉废气经集中收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调漆间密闭设置,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面漆(BC/CC)喷涂及中间烘干废气采用E-SCUB+DRYX+沸石转轮吸附装置(KPR)处理,废气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沸石转轮吸附装置吸附的VOCs经热空气解吸废气,经KPR系统的天然气燃烧装置处理后再经废气经面漆喷涂+中间烘干废气排气筒排放;中间烘干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28m高排气筒排放,除湿机燃烧废气经28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气筒高度均增加,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PVC烘干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TAR)处理后与烘干炉废气一并经28m高排气筒排放,为原有主要排放口,排气筒实际高度略有降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总装车间点补废气采用干式过滤装置过滤后经18-19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其他均已落实。
焊装胶烘干采用电加热烘干,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依托原有在用排气筒排放,所依托的原有排气筒高度与批复中高度略有差别,总装车间减少了部分排气筒数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设完善的应急防范措施、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应急**满足应急防范与处置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已落实;厂区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220174-2023-121-M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52.27 9.716 0 9.716 0 152.27 0
203.31 14.47 463.21 14.47 0 203.31 0
13.47 0.07 23.377 0.07 0 13.47 0
4 0.05 0 0.05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9.79 0 0 0 0 9.79 0 /
126.58 22.9 0 22.9 0 126.58 0 /
48.48 10.338 0 10.338 0 48.48 0 /
883.5 21.25 883.52 26.95 0 877.8 -5.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2 热力焚烧装置(电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3 热力焚烧设施(PVC)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4 热力焚烧装置(面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5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6 过滤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7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8 过滤+吸附+热力焚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设备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各单元均已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区、涂装车间地面、废水输送管网、污水处理站、油化库、事故应急池等重点污染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已落实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干化污泥、废防冻液、废刹车油、废滤芯、废有机树脂等危险废物经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或综合利用。 已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设完善的应急防范措施、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应急**满足应急防范与处置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已落实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涂装车间污水站依托现有涂装车间污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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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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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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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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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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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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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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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