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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2MA51YYE20X | 建设单位法人:门玉文 |
| 门玉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杨侨镇双杨路万洋众创城B16幢 |
| ****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杨侨镇双杨路万洋众创城B16 |
| 经度:114.501172 纬度: 23.4667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9 |
| 惠市环(**)建〔2023〕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2MA51YYE20X001Z |
| 2026-05-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2MA51YYE2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2MA51YYE20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6-05-15 |
| 2026-05-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5 |
| 2026-07-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2607.html |
|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从事陶瓷隔膜涂布、水性隔膜涂布、保护膜涂布的生产,年产单面陶瓷隔膜涂布600万m2,双面陶瓷隔膜涂布300万m2,单面水性隔膜涂布500万m2,双面水性隔膜涂布200万m2,保护膜涂布12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陶瓷隔膜涂布、水性隔膜涂布、保护膜涂布的生产,年产单面陶瓷隔膜涂布600万m2,双面陶瓷隔膜涂布300万m2,单面水性隔膜涂布500万m2,双面水性隔膜涂布200万m2,保护膜涂布12万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陶瓷隔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研磨→涂布→烘干→收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2.水性隔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涂布→水洗→烘干→收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3.保护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涂布→烘干→收卷→复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陶瓷隔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研磨→涂布→烘干→收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2.水性隔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涂布→水洗→烘干→收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3.保护膜涂布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配料→搅拌→涂布→烘干→收卷→复卷→分切→检测→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水洗水、真空泵排水经DMAC回收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后与制纯水浓水共同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后共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涂布、水洗、烘干、精馏、提纯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各类废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规定。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废布****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残渣、废DMAC包装桶、废粘合剂瓶、废滤芯、非正常工况清洗废水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六)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范围,本项目应设置50米的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协助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二)项目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水洗水、真空泵排水经DMAC回收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制纯水浓水共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三)项目基本已落实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涂布、水洗、烘干、精馏、提纯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收集后汇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经检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经检测,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丙烯腈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四)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经检测,项目厂界东南面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西南、东北面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已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废布****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残渣、废DMAC包装桶、废粘合剂瓶、废滤芯、非正常工况清洗废水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瀚蓝(**)****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六)项目已设置设置50米的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会协助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
| 对比环评及批复,项目配料、涂布及水洗工序废气收集方式从“包围型集气罩”调整为“密闭收集”,同时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将两套独立的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合并为单套一体化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将2个排气筒合并为1个排气筒,调整后并未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亦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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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804 | 0 | 0 | 0 | 0.28 | 0.28 | / |
| 1 | DMAC回收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 | DMAC回收系统 | 已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已监测 |
| 1 |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 项目西北、西南、东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 | 已监测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废布****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残渣、废DMAC包装桶、废粘合剂瓶、废滤芯、非正常工况清洗废水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已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已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边角料、废布****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残渣、废DMAC包装桶、废粘合剂瓶、废滤芯、非正常工况清洗废水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瀚蓝(**)****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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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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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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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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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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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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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