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清泰街507.509号富春大厦12E室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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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泰街507.509号富春大厦12E室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5,500.00 元/月约123.86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
所在地区 **省 **市 上**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07
2026-08-13
**市清泰街507.509号富春大厦12E室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有房产证,证载****公司,出租方已取得产权方授权,租赁合同由****与承租方签署。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其参与竞租,表明竞租方对出租标的及其勘察时已对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认可,并无任何异议,且同意以出租标的的现状和条件接受出租标的的交付。如竞得后对此产生疑义,一切责任均由竞租人承担。预约看房、咨询电话:180****9686。 6、出租用途不可超出公告约定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具体按出租方管理要求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0****9686
联系地址 **市**区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22****中心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500.00 元/月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不递增,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及其他等相关费用。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作为日常居住使用(不得用于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经营或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一个月租金(取整至千位),由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总租赁期限为3年(含免租期1个月15天,其中第一个月为首年最后一个月,剩余15天为第二年第一个月15天)。 4、免租期仅减免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不减免。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房屋承租风险,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并承担开通和使用等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承租方投入的不可移动资产或设施,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8、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家电家具等物品、设施设备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及现场清理工作。如前述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或更换更新。 9、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如需进行适当装修的,****政府有关部门报批通过并书面报出租方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承租标的装修需保持交付时的户型格局(三房两厅两卫),不得进行再分割增加房间。 10、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计算合同起租时间,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并计算合同起租时间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转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3、承租方应合法使用承租标的,不得利用该房层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1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承租标的的实际使用管理人,不得做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方在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产内摔倒、高处坠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等。 15、承租方必须按规定做好租赁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消防、治安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不得使用瓶装燃气,并对房屋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负责。 16、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承租方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租赁的房屋内贮存危险、易燃、易爆、有害、违禁物品等,禁止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并****管理部门的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1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8、房屋仅作为承租方日常居住使用用途,应符合《**市租赁房屋管理规定》,房屋入****政府规定及出租方要求,不得群居。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个月15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意向方与出租方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租赁合同样稿》.doc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zjpse.com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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