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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平浪镇500头公猪站(变更)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恒兴****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平浪镇500头公猪站(变更)的水土保持设施,于2026年7月15日在****会议室通过了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