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全市内河通航水域初步认定,相关情况现予公示。公示期:2026年8月6日至8月10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于8月9日前提出。联系电话:0717-****596。
附件:**市通航水域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