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照明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照明器材采购项目已按某规定批准,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照明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省**市**市。
(二)供货周期:30日历天。
(三)项目内容:
1.高顶灯16盏:LED光源、功率≥200W、光通量≥30000Lm、显色指数≥70、色温≥5600k;
2.库房灯6盏:LED光源、功率≥50W、光通量≥5000Lm、显色指数≥80、色温≥5600k;
3.车间灯16盏:LED光源、功率≥40W、光通量≥3500Lm、显色指数≥80、色温≥5600k;
4.商务要求:要求供应商所有产品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报告或3C质量认证、包安装和至少5年整灯质保。
(四)最高限制价:64900.00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含税费、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注:本次询价采用先资格后评审方式,****小组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均可以参与后续评审。
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6年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1日18时00分(**时间)。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电询采购机构联系人。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8月12日8时30分(**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省**市**市。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和邮寄2种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报价文件采用牛皮纸信封粘贴封条封装。
2.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报价单(以报价单确认供应商最终报价);
(7)本公告第三条第(三)项中商务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或3C质量认证、至少5年整灯质保承诺书。
七、询价拆封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6年8月17日10时30分。
(二)询价地点:**省**市**市。
八、评审原则
最低价法。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于8月12日上午10时组织现场踏勘,因灯具安装涉及举升设备租赁、部分电路和原灯具接口及附件安装改变,要求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自行确认安装费用,未进行踏勘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踏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163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徐先生
电 话:177****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