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新能源材料生产及循环回收利用环保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8-06 | 发布日期: | 2026-08-06 |
| 关键词: | 废气,排放,项目,密闭,收集,环境,公众,**,污染物,限值,建设,科技股,影响,旋翼,处理,标准,**市,新材料,征求,燃烧,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新能源材料生产及循环回收利用环保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新能源材料生产及循环回收利用环保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材料生产及循环回收利用环保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开发区北区白马湖路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厂房,购置24条新能源材料生产线、闭环用造粒机6台套等先进高效的加工及公用配套设备,完善公用辅助设施,形成年产20000万平方米功能性涂层复合新材料,及同步形成年产回收20000吨环保可回收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有效收集后和循环定排水合并收集后****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山北河,随后汇入无量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对流洞河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1#生产厂房调胶废气经过密闭调胶室进行收集、熟化废气采用密闭隔间收集、涂布清洗废气采用密闭室收集、固化废气采用密闭烘道进行收集,几股废气合并后通过1套旋翼式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和旋翼式RTO燃烧装置补燃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2#生产厂房调胶废气经过密闭调胶室进行收集、熟化废气采用密闭隔间收集、涂布清洗废气采用密闭室收集、固化废气采用密闭烘道进行收集,几股废气合并后通过1套旋翼式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和旋翼式RTO燃烧装置补燃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3#生产厂房调胶废气经过密闭调胶室进行收集、熟化废气采用密闭隔间收集、涂布清洗废气采用密闭室收集、固化废气采用密闭烘道进行收集,几股废气合并后通过1套旋翼式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和旋翼式RTO燃烧装置补燃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3#生产厂房造粒废气采取集气罩+拖地长软帘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采取密闭隔间收集,几股废气合并至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处理+1根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3#生产厂房干式破碎粉尘采取顶吸集气罩收集,几股废气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的调胶、涂布固化、清洗、熟化、危废暂存、造粒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乙醛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1和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有组织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RTO补燃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同时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
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和废卷筒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沾染溶剂的废抹布、废清洗液、废滤芯、废胶(胶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最终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项目厂区主要噪声设备有高精密智能自动化涂布生产线、造粒机组生产线、空压机、冷水机、风机、水塔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5~90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新能源材料生产及循环回收利用环保处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北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
联系人:谭总
电话:0563-****688
联系地址:****开发区北区白马湖路8号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63-****113;
联系地址:****市**市蓝色公馆东1单元150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9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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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