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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则,促消费特别奖中奖者应当在开奖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奖发票(电子发票提供打****商务局办理兑奖手续,逾期未兑奖视为自动放弃中奖权利,奖金予以作废处理。
以下双周大奖中奖人员,经多方联系,暂未取得有效联络,尚未完成兑奖。
| 发票号码 | 活动期次 | 奖项等级 | 奖项金额 | 购方名称 | 证件号码 | 公示结束日期 | 奖金作废日期 |
| 261********145202776 | 第八期双周 | 三等奖 | 10000.00 | 李*军 | 140203********2346 | 6月9日 | 8月9日 |
| 261********213815685 | 第十一期双周 | 三等奖 | 10000.00 | 韩* | 140105********3324 | 7月19日 | 9月17日 |
| 261********092676366 | 第十二期双周 | 三等奖 | 10000.00 | 闫*杰 | 142431********0316 | 8月4日 | 10月3日 |
为保障中奖人合法权益,现予以公开提醒:
一、请相关中奖人员尽快核对本人中奖信息,务必在60 日兑奖期限届满前,携带完整兑奖资料,****商务局办理兑奖。
二、兑奖期限届满后,无论何种原因未完成兑奖,均按活动规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应奖金作弃奖处理,奖金退回财政,后期不再受理该笔奖项兑奖申请。因中奖人预留联系电话失效、信息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不改变逾期作废结果。
三、本次提醒仅针对促消费特别奖待兑奖项,不涉及即时开奖、每周定期开奖奖项。中****商务局官网查询本人中奖记录。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有奖发票活动专用业务热线0351-****568。
特此公告。
****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