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胡陈乡国叶村塘头土地出租招租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胡陈乡国叶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县胡陈乡国叶村塘头土地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胡陈乡国叶村塘头土地出租
2、项目地址:位于**县胡陈乡国叶村
3、项目规模:面积53.5亩,四至范围以业主指定为准,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4、土地用途:承包者在承包期限内只能用于农林业种植,不得挖塘搞养殖,****牧场,饲养猪牛羊、鸡鸭鹅等,也不能用于建筑或其他建设用地。
5、招租底价:900元/亩﹒年,即48150元/年,报价精确至元。
6、承包期限: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租。标书代写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标书代写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土地后30日内,发包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1 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广场商务5号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购买招租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8月14日9:30时,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4日9:30时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中标方式:本次报价取整数,精确到元,若报价出现小数点视为无效标,采取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租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承包期限共计2年,承包费用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首期承包费由承包人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足额付清;自第二个承包年度起,承包人应当于该年度承包起始日提前30日足额支付当年度承包费。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缴清对应年度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发包人有权收回承包标的物另行发包。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招租文件规定,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格式采用招租文件规定的格式。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县胡陈乡国叶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胡陈乡国叶村
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电话:137****3200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广场商务5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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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8/07 0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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