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海临江东路南段项目-照明及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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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段项目-照明及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8-07 09:30:00
发布单位:**大**石化工业区**东**段道路工程项目部
公告
公告标题:大****东**段项目-照明及附属工程
公告内容:

****

**大**石化工业区**东**段道路工程

照明及附属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化工业区**东**段道路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照明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石化工业区。

建设规模:**大**石化工业区**东**段道路工程北起跨**河大桥,南至公共码头防波堤顶,城市次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宽24米,双向4车道,道路长度约788m(实际征地范围长度约994m),总用地面积2.7890公顷。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讯管道工程、电力管道、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石化工业区**东**段道路工程-照明及附属工程等合同及清单内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2.3 工作内容

2.3.1 本工程招标单位提供的现场条件如下:

(1)招标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

2.3.2 报价单位的工作内容:除上述招标单位提供的条件外,其余工作均由报价单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招标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配置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配置专职持证质检、安全、测量、施工管理人员(需向招标单位报备),负责本项目施工质检、安全、测量及施工管理工作。

(2)组织和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进退场、维修、保养、安装、就位、移位,并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调遣、转运;进场设备要符合项目部《设备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相关资料齐全。进场机械务必是动力、结构、外观完好设备;特种设备安拆作业必须****公司实施(含装拆方案完善等);进场电气设备、辅材符合项目部《用电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3)除清单明确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外,本工程施工需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报价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设备等以及其它为满足本工程的施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用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4)报价单位负责招标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管理、驻场质量监管、卸货、储存、堆放、保管、标识、取样、送检、试验检测(含第三方检测)、从储存点至安装点的驳运及安装。并负责办理报验及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同时报价单位须在材料到现场的当日开箱验收,遇有破损或不合格的,须立即通知招标单位并安排与供应商替换。若报价单位未及时验收而后又发现有破损或不合格的,或未妥善保管而使材料破损或被遗失、偷窃的,诸如此类的损失都由报价单位负责。

(5)报价单位负责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6)报价单位负责照明及附属工程等合同及清单内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7)报价单位应保管好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甲供材料,施工期间承担甲供材损坏和丢失的风险,如果发生混凝土的毁损(正常损耗除外)或灭失,报价单位方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并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加管理费或归还相对应的材料进行赔偿;

(8)报价单位负责其自有人员的办公、食宿、陆上交通、生活水电、施工水电、用电和燃油、负责施工照明并承担相关费用;

(9)报价单位负责施工工具清洗、废料清理、施工过程及完工后场地清理等文明施工工作,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安全、文明、健康体系管理,执行招标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10)报价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堆放、垃圾清理、临时管线敷设等,按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整洁卫生,随时做好迎检的准备,相关费用含在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11)报价单位负责临时平台上的栏杆刷漆,按招标单位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警示措施。

(12)报价单位在投标前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自然条件、生产生活条件、交通以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13)报价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各种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处理、噪声污染、红线内外及临时便道的洒水及维护等。

(14)报价单位负责协助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15)报价单位负责按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施工缺陷修复等。

(16)报价单位负责现场过程施工记录的填写、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

(17)报价单位负责按照招标单位三防方案和要求配合实施加固、覆盖、遮护、撤离等防台、防洪、防汛措施。

(18)报价单位应自费为其办理非招标单位所属道路、桥梁的特别通行权或临时通行权。因使用非招标单位所属道路、桥梁引起的道路、桥梁加固工程费用与索赔,由报价单位承担。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报价单位还应自费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报价单位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2.3.3 本工程除明确由招标单位负责的工作外,均由报价单位负责,不论上述条款明确与否。

2.4 承包模式

2.4.1 本工程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单价中应包括为报价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及工程保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施工辅材材料费、小型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员及小型施工机械进退场费、取样费、土方开挖边坡支护费用、水电费、临设费、检测费、雨季/酷热天气施工费、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标准化施工费、措施费、除增值税外其他税费、利润、管理费、环保费、施工风险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保险费、民扰/扰民费、政府收取的**税费等以及其它规费和履行本合同并使招标单位和业主满意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4.2 报价单位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食宿及陆上交通自理,交通工具的性能等需满足招标单位的安全要求。

2.4.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相关费用增减的文件、通知以及设备、材料、人工等**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单价。

2.4.5 增值税暂按9%,在本工程建设期间,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任何情况下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增值税税率及附加税费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因国家政策调整给报价单位造成的损失,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4.6 合同单价内应包括了不少于1.5%的安全生产费用,报价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附件《分外包工程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协议书》规定足额投入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报价单位有义务向招标单位提供相关投入的证明,招标单位有权对该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5 计量方式

2.5.1 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施工计算,最终计量按照业主最终审核确认量或招标单位审核的投标单位实际完成量为准。两者不一致时,以数量或价款较小者为准。但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返工或投标单位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招标单位不予计量。

2.6 工期要求 根据业主的工期要求和招标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本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暂定为 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

2.7.1 按照主合同文件及本工程的图纸中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管理规定执行。上述标准或规范重新颁布,报价单位仍应遵照执行。若业主要求执行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规范而没有任何费用或工期补偿的,报价单位也不得要求招标单位给予任何补偿。

2.7.2 本工程执行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主合同文件及图纸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若执行的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

2.7.3 报价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质量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达不到合格等级,招标单位可要求报价单位返工或另行安排其它承包商进行返工,直到质量符合约定合格标准,由此而产生的返工等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若执行的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

2.8 材料及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相关接驳使用设备、材料应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当地实际收费标准向乙方按实收取水电费及水电损耗费用,该相关费用及损耗从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甲方限额提供本工程施工所用水泥材料。

(2)甲方负责限额提供《工程量清单》中明确说明的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并负责将甲供材运输至施工现场,其他全部材料(不管列明与否)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按甲方核定用量向甲方领取并自行保管和使用(不准运离现场或挪作他用)。

(3)甲方免费限额提供的材料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电线电缆

综合

m

2

商品混凝土

综合

m3

3

地材(中粗砂、石屑、)

综合

m3

(3)甲方提供的材料,双方共同点收查验,签字确认。由乙方负责装卸、场内运输、二次转运、保管等工作。乙方因材料装卸、运输、保管等造成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因乙方原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5)乙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1-2名物资管理员,****物资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相关的物资管理工作,按照甲方单位制定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限额领料、保管、加工、使用、盘点等各项工作,承担在以上管理环节所造成的损失,对领用的物资建立加工和使用台账,确保物资使用状况可追溯,不得盗卖和私自处理甲方提供的各项物资及废旧剩余物资。在处理自有物资时,须在甲方项目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6)乙方无权处理甲供废料,乙方应将加工后的废料、短料集中堆放至项目部规定的地方,做好标识,由项目部统一处理,材料仓管员参与。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部门及和合约部门、分管领导及乙方共同确认的限额领料清单方可领料,物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每月对耗用的材料进行节超分析,编制分项工程月度节超分析表和分项工程材料节超汇总表。除盘条过磅外,直条钢筋采取按点根数理论计量的方法移交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人和专项物资管理员签认。

(7)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政府部门扣罚履约担保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满****政府部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材料和设备

(1)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所指工程所需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实际施工中,若因采购便利性、监理及发包人要求等原因,个别品牌种类的材料需由甲方统一组织采购的,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采购结果并执行后续相应采购合同签订、付款、结算等工作,并将合同、货物交接凭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交于甲方备案(相应原件备查)。

(2)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除必须附带有出厂合格证明外,还应当向甲方提交其它必需的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商和分包商资料,并经甲方检验合格或根据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相关检验、试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对材料的检验并不能作为乙方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该批材料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在限期内未能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采购或提供的船机设备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均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后才能进场使用,且所提供的船机设备应具备齐全相关检验部门所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并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应将技术性能资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在进场前报甲方备案。相关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船员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人证相符。但甲方的验收并不能作为乙方免除责任的理由,当事后发现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适合本工程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置换。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设立船机设备施工运转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自行负责的材料、机械设备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承租,签订购销、租赁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分包商或出租方的材料款或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甲方将有权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

(6)乙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船机进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未经批准的材料、船机不得进场,更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乙方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并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责任。

2.9 安全要求

按照招标单位的《施工分包合同》范本中的附件《分外包工程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协议书》及相关附件和主合同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下载2.10 工程款支付

下载2.10.1 预付款:无。

2.10.2 进度款:

1)招标单位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材料消耗表、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发票证明、民工用工台账(需民工本人、分包劳资员签字并盖报价单位印章)等,招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核定报价单位的进度报表。零星机械台班和零星用工必须在发生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原件,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支付此项费用。招标单位按报价单位实际完成量审核确认当月产值,并以业主批复该分项最终结算数给招标单位的数量为限。

(2)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0%,安全生产费为100%。招标单位按照业主批复的月进度款,审核确认报价单位实际完成产值部分,再扣除以下款项支付给报价单位:

1)扣留完成合同价款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扣留完成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金;

3)扣留完成合同价款的14%作为其他保留金;

4)扣除代发报价单位现场人员工资或其它赔偿金或其它应扣留或扣除的费用;

5)以上费用均不计息。

2.10.3 当招标单位累计付款达到本合同工程进度款的 80 %时,招标单位暂停支付进度款;安全生产费随工程进度款单独当期计量(逾期不计),无保证金等相关暂扣款项,支付比例为100%。当报价单位履行完合同相关工作内容,工程完工且交工验收合格,待工程项目业主方完成最终审计且双方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2.10.4 安全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办理。安全费用单独计量及支付,报价单位在每期工程量计量时必须提供相应安全费用投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用品及安全设施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发票等)给招标单位安全部审核;招标单位安全部核定报价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后,将相关核定资料提交合约部作为安全费用结算依据;报价单位根据结算单开具注明安全费用的工程服务发票给招标单位。

2.10.5 发票的出具:报价单位开具 9% 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每次支付款项给报价单位前,报价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发票须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开票详细标准详见拟签合同文本19.9条款),以招标单位累计确认结算数(含税)作为计算标准,即当期应开发票额等于开工累计确认结算数(含税)减去至上期报价单位累计开票额。报价单位应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供,报价单位对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报价单位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或存在其它瑕疵的,招标单位有权拒收或发现问题后退回报价单位,报价单位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10.6 报价单位必****银行结算账号,该账号必须是报价单位合法所属账号,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交易款项均通该账号支付。

2.10.7 当业主支付给招标单位的工程款达不到按主合同应付招标单位进度款要求时,报价单位同意招标单位实际应支付给报价单位的进度款按招标单位实际收到的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相应比例支付。业主未支付工程款时,报价单位同意招标单位不必另行支付工程款给报价单位。

2.10.8 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收到的进度款全部用于该工程的施工需要,必要时招标单位可采取措施控制支付给报价单位进度款的流向。当出现因报价单位使用进度款不当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报价单位的供应商或雇员因报价单位不能按时支付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招标单位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招标单位有权但非必须,从按本条第2点应支付给报价单位进度款中扣留相应数额代报价单位支付或暂停支付部分进度款,报价单位不得有异议。

2.10.9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电子汇票、供应链金融、****银行代理付款等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银行电子汇票、供应链金融、****银行代理付款等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产生的贴息由报价单位承担,报价单位在收到汇票后即视同招标单位已全面完成相应付款义务。

2.11 结算方式

2.11.1 (主合同/本合同)中的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招标单位收到业主相应的工程结算款,扣留质量保证金后,无息付清余下款项。

2.11.2 结算报告由报价单位提交,报招标单位项目部审核,项目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审核批复为准。

2.11.3 如招标单位书面通知报价单位办理结算,报价单位应在28天内与招标单位办理结算,报价单位未按招标单位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办理结算,则可视为报价单位同意招标单位计算的结算额。

2.11.4 根据业主对本工程审计的要求,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对报价单位同时具有约束力,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审计结果对合同价款或结算款进行对应调整。

2.12 质量保证金

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3 %(同主合同)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起计时间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缺陷责任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责任,则该质量保证金在招标单位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28天内无息支付给报价单位。

若报价单位在招标单位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责任,或履行的维修责任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业主的要求时,招标单位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保修费用均由报价单位承担;若报价单位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程维修费用时,报价单位同意招标单位有权从报价单位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通过其它途径获得。

2.13 保险

2.13.1 本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由招标单位负责统一购买,该项保费按报价单位合同额乘以招标单位实际购买保险费率扣除,如有合同变更,以补充协议合同额乘以招标单位实际购买保险费率扣除,保险费用在投保后进度款计量支付时一次性扣除。建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由报价单位自行购买且承担该保费,购买后主动向招标单位报送保险相关资料。若上述保险范围未能覆盖报价单位的需求,报价单位应自行考虑增购保险事项,不得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机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向招标单位索赔。

2.13.2 报价单位应承担其为本工程配置的船机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报价单位不得因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机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向招标单位索赔。报价单位应妥善处理内部人员伤亡的问题,如报价单位人员或其家属又通过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方式向招标单位主张侵权或者其他责任,视同报价单位违约,报价单位除需承担招标单位因此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办案人员差旅费等费用外,另需向招标单位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2.13.4 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13.5 若发生保险事故,报价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招标单位,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13.6 除上述明确招标单位负责的保险外,其他未列明或潜在相关保险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工程综合单价中。

2.14 其他

2.14.1 本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参照招标单位的《施工分包合同》范本规定执行,报价单位应结合招标单位的《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有关规定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有关规定,届时参照招标单位的《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 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中交招采网”(以下简称“中交招采网”,下同)(网址: https://zjzcw.****.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止 (**时间、下同),通过“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关于招投标资料费的收取

4.3 招投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收费

4.3.1 招投标资料费收取标准:每套 200 元(人民币)。

4.3.2 招投标资料费收取方式:

投标单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支付的,汇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75915R

地址: **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 ****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 01-10-000063-11

4.3.3 资料费转账备注格式: 项目 采购资料费(采购方案编号: )

4.3.4 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分别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 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2 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8.3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8.4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集团“黑名单”。

8.5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8.5.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8.5.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8.5.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8.5.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8.5.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黄书慧 电话:0752-****8518 电子邮件:****@ccccltd.cn

项目部联系人:刘春宁,电话:186****8862,电邮: ****@cccclt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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