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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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实施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健全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条件及服务内容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服务条件的农业服务类企业、******社、家庭农场、服务协会或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2.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至少2台,从业人员至少3人,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三是申报项目服务主体的农机必须安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能将核心数据实时回传至监管平台;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供销社项目服务******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作为****公司的控股企业,须具备《****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供销**社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的服务主体。承接供销社试点项目的服务主体同时要在“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填报服务信息,接受平台管理;六是要规范“带机入社”行为,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参与项目申报的服务组织自身必须满足本方案中对农机设备的要求,完全依靠农机手“带机入社”或租赁农机等提供项目服务的主体不得遴选为服务组织;七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达到六有标准,即组织机构代码、公章、牌子、规章制度、办公场所(场地)及与服务能力相关的农机具。

(二)服务内容

2026年9—11月,在杨桥镇、谭棚镇、老集镇、关庙镇、鲖城镇、庙岔镇、姜寨镇、宋集镇、陈集镇、田桥街道、韦寨镇、迎仙镇、瓦店镇、黄岭镇等乡镇(街道)实施小麦“旋耕播种施肥”一体作业,实施面积17.62万亩,折合后10.75万亩。

二、遴选程序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部门组织评审”的程序,由项目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三、报名须知

服务主体根据遴选条件自行申报,填报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拟服务内容申报表(见附件2)、服务组织人员及机械装备登记表(见附件3)以及提供农机具发票及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农业农村局****联合社)。

申报地址:****农业农村局、****联合社

联 系 人:刘呈祥、罗志介

联系电话:0558-****160、0558-****513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

附件:1.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

2.社会化服务组织拟服务内容申报表

3.服务组织人员及机械装备登记表

****农业农村局 ****联合社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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