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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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8-07 09: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属零件、金属模具生产项目

**市**镇玉杨路600号4号房

****

**凯通****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玉杨路600号4号房,年加工金属零件1000吨、金属模具500吨。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淬火、回火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数控加工废气经油雾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城建****公司建筑装修垃圾筛分轻物质**化再利用项目

**市**镇兴科路28号

**城建****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兴科路28号,**一条建筑装修垃圾筛分轻物质**化产品生产线,将现有**化利用建筑垃圾项目中的部分装修垃圾(可燃物)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产建筑装修垃圾筛分轻物质**化产品(垃圾衍生燃料打包料、垃圾衍生压块料)合计5万吨。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原料堆场废气经喷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物料进出料废气经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意铭燃****公司膜电极生产项目

**高新区中华园西路1890号2幢

**意铭燃****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中华园西路1890号2幢,年生产膜电极(铂用量≤0.3g/kW)15000平方米。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水经过滤+低温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2.催化剂干燥(研发)、膜电极干燥废气(生产)经气液分离装置预处理后与碳化(研发)、催化剂搅拌配制(研发)、分散(生产)、催化剂喷涂(生产)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公司**项目

**市**镇玉带西路99号2号房

******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玉带西路99号2号房,年检测环境类(大气、水、声、土壤等)样品300万件、食品类样品50万件、农产品类样品50万件。

1.****实验室综合废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酸碱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甲醇、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甲醛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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