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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建筑废弃物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镇葵和大道296****环境局**分局,邮编:515200
联系电话:0663-****537
传真:0663-****6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筑废弃物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 | **县岐石镇坑仔村国道 228线朱埔路口往坑仔方向西面1号 101室 | **市****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68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 建筑垃圾及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成后日处理建筑垃圾 500t、污泥350t。项目总投资2446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回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 2.大气:污泥干化生产线产生的臭气,经酸碱中和+除雾+活性炭除臭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稳定土、免烧砖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料仓呼吸口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降噪等综合治理措施。 4.固废: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③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 内。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