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联社于2026年8月4****联社会议室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对****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项目(沙洛新村以北)直接委托的事项进行民主表决。会议应到会8人、实际到会8人、占应到会人数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有效。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与审议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同意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100%。****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项目(沙洛新村以北)直接委托获得通过。
现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民监督(具体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止。
如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联社****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6
附件:沙洛联社项目发包民主表决事项(沙洛集工交****00023)
**区东沙街****联合社
2026年8月6日
附件:
沙洛联社项目发包民主表决事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项目(沙洛新村以北)。
招标单位:****
项目内容:由运营方在沙洛新村以北的****联社确定为准)安装、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并由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联社不支付任何费用,运营方自负盈亏。
拟委托实施单位:****
项目费用:向充电使用人起始充电收费标准:0.4元/小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
**区东沙街****联合社
2026年8月6日
以上内容已张贴村务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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