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关于马树社区马铃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巧家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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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社区马铃薯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909

通讯地址:**县玉屏街道**北路033****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46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马树社区马铃薯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社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恒特技术****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22960m2,总建筑面积 16240.98m2,计年加工 2.4 万锅巴食品(其中锅巴土豆 1.2 万 t/a,锅**瓜 1.2 万 t/a)。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759 万元,估算环保投资 206.15 万元,占预算总投资的 27.16%。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026年7月27****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昭环罚决〔2026〕4-5号),于2026年7月28日缴纳罚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1)已建工程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在平整后的闲置场地进行,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②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污染。 ③运输车辆的车厢确保牢固、严密,防止在装运过程中和沿途抛洒滴漏。④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2)后续施工过程应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围挡(不低于2.5m),减少粉尘扩散;在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以及回填土方时的表层干燥土质,应增加洒水次数,降低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③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④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⑤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车辆进出、装卸时应用水冲洗轮胎并限速行驶。⑥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洁污水。(1)已建工程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已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②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③施工期废水禁止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④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2)后续施工过程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已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②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 ③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1)已建工程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进行控制。②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修理、维护和保养。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行驶,减少鸣笛,车辆行经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2)后续施工过程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规定,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尽可能选用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同时经常保养设备,使设备维持在最低声级状态下工作。②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杜绝人为噪声,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修理、维护和保养。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中午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3日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征求意见。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行驶,优化施工路线,车辆行经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应减速慢行,避免鸣笛。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等。(1)已建工程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①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马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处置。(2)后续施工过程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①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禁止乱堆乱放。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马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布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范围施工作业,缩短土地裸露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废弃物料,减轻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降低生态影响程度。

(二)运营期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有2户散户分布(位于项目区西南侧及西北侧),但建设单位均已租用作为员工生活区使用,所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炸废气、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制冷设备产生的制冷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拟采取措施:①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 SNCR 炉内脱硝+1 台多管除尘器+1 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40m的排气筒(采用钢管材质,排气筒内径 0.6m)有组织排放,并按照要求设置一个标准化的排污口(DA001),并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②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高 20m 的排气筒(采用钢管材质,排气筒内径1.2m)有组织排放,并按照要求设置一个标准化的排污口(DA002),并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③****处理站设置为半地埋式,化粪池加盖,****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周边设置绿化带,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加强对一般固废的管理,不合格产品(土豆块、南瓜块)做到日产日清。⑤贵单位在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及检修,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故障排除措施,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免对周围环境及周围敏感目标造成大的影响。⑥选用低灰分、低含硫量的合格生物质颗粒燃料,要求供应厂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证明文件,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料,保障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环保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原料漂洗废水、漂烫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验废水(水浴废水、高温灭菌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采取措施:①****处理站(1 座,处理规模为 150m3/d,处理工艺以“预处理+生物处理”为核心),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 1 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 B 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集镇配套的污水管网,最****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②设置事故应急池一座(800m3),****处理厂故障或特殊情况期间处理压力。③****处理站按要求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牌,并按要求建设 1 个标准化的排污口(设置编号:DW001)。④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项目区管道和雨水沟排入雨水收集池(容积135m3)沉淀后,部分用于洒水降尘,其余的排出项目区,最后汇入西侧二箐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

拟采取措施:①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布局厂区,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室内,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布置,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④****处理站各噪声产生单元进行加盖处理,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⑤减少车辆不必要的怠速与制动,出入口设置减震带,设置限速、限鸣标志,车辆行经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应减速慢行,避免鸣笛。⑥项目区周边增加绿化等措施,进一步减缓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废油、除尘系统收集粉尘、锅炉炉渣、污水处理污泥、漂洗淀粉、不合格产品、包装废物、废树脂、隔油池(系统)废油、机修过程和制冷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

拟采取措施:(1)一般固废: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食堂泔水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叠螺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的产品(土豆块、南瓜块)收集后****养殖场饲料,做到日产日清。漂洗、漂烫产生的淀粉收集后可外售。废弃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能外售的纸箱、纸板等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外售的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生物质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生物质炉渣暂存区,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运,用于农作物施肥。烟气处理设施截留的烟尘收集后委托当地村民用于农作物施肥。项目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及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培养基经高温消毒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破旧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的油烟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在更换期间应同步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避免废导热油在厂区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转移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置台账,明确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类别及接收单位名称等。

5.地下水、土壤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设置导流沟、液体收集槽和通风系统;进行防渗处理,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至少 2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等防渗:要求该区域地坪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 1.5m,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7cm/s。

(三)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设备、管件的维护和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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