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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整改任务**市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92项,经核实,81项已完成,4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未达序时进度。
二、整改措施
(三)**市严格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合理保障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用煤量,重点削减非电用煤,非电用煤2025年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市举一反三完善控煤政策措施,严控增量,压减存量,2027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25年实现负增长。
三、整改完成情况
**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对新增涉煤项目层层把关,煤炭等量置换或减量替代严格执行省定标准。同时在项目投产前对煤炭消费替代源进行核查,确保已投产项目替代源按照规定关闭。先后关停**晋玉(2021年9月)、中信(2022年10月)2家焦化企业。妥善做好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分类处置工作,推动华阳发供电关停淘汰,****电厂、**电厂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2025年,**市煤炭消费量为1347.22万吨,其中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为85.77万吨,较“十三五”末261.25万吨减少175.48万吨,降幅67.17%。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央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李晓溪
固定电话:0353-****880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