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依据《****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管理及比选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6年至2027年年度****食堂五大类(大米面粉类;食用油、干货、调料类;鲜肉、禽蛋、水产品类;冷冻品类;蔬菜、豆制品类)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进行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大米面粉类)
2、****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食用油、干货、调料类)
3、****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鲜肉、禽蛋、水产品类)
4、****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冷冻品类)
5、****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蔬菜、豆制品类〕
二、项目分类及相关要求:
1、食材分类。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范围的食材分为以下五个类别:
(一)大米面粉类。包括大米、面粉、面条、米粉及其他谷物制品。该类食材应为国家标准等级以上的优质产品,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明。
(二)食用油、干货、调料类。食用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及其他食用油,该类食材应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检测不合格的植物油产品;调料应为正规厂家生产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干货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标签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齐全清晰。
(三)鲜肉、禽蛋、水产品类。鲜肉包括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制品,该类食材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应当日配送,确保新鲜度;鱼类、虾类等水产品应提供产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禽蛋类食材应具有产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应在保质期内且外观完好。
(四)冷冻品类。冻荤类食材原则上不超过荤类食材总量的10%(按学期计算);所有冷冻品须检验检疫合格,并提供肉质合格证明及当批次检测报告,包装及标签信息(品牌、规格、类型、净重量等)须清晰完整。
(五)蔬菜、豆制品类(含牛奶和水果)。食材须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要求食材新鲜、品质良好,蔬菜应具备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豆制品须提供化学检验合格证明,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时应索取产品合格证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
2、质量标准。
所有配送食材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家标准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来源可追溯。
(三)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明。
(四)食材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储存条件等信息。
(五)不存在以次充好、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质量问题。
(六)蔬菜类食材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肉类食材兽药残留检测合格。
供应商每批次配送食材均应随货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逐批查验并留存记录。
3、配送要求。
供应商配送工作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配送时间。****学校指定的时间准时送达,确保食材有足够的验收入库和处理加工时间。
(二)配送频次。鲜肉及水产品类、蔬菜、米面粉类应每日配送;食用植物油类可每周或每两周配送一次;禽蛋类、调味品、****学校需求确定配送频次。
(三)配送数量。****学校订单数量配送,足斤足两,不得短斤缺两或擅自增减配送量。
(四)配送温度。鲜肉、水产品、禽蛋等需要冷链运输的食材,配送全过程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冷链食品配送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储存温度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专用冷链配送车辆。
(五)配送包装。食材应使用清洁、安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不同类别的食材应分开包装,不得混装。
(六)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穿着清洁工作服,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
(七)配送单据。每次配送应提供规范的送货单,载明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测情况等信息,****学校双人验收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八)应急保障。供应商应制定食材配送应急预案,在突发情况(如交通受阻、设备故障、货源短缺等)下能够及时采取替代措施,确保不间断供应。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教育局公开招标建立的《****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名录》中(提供中标通知书)。
2、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应****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申请配送的食品类别。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与所申请配送的食品类别相匹配,许可证应在有效期限内且无被吊销、撤销或暂扣的情形。
(三)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信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分拣场地,分拣场所面积应满足食材分类分拣、暂存包装等作业需要,场所卫生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五)具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相应的检测能力。供应商应配备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室应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能够开展与所配送食材相关的常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微生物检测等),检测室应有专职检测人员操作,检测记录应完整规范。
(六)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供应商应配备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配送车辆,冷链食材配送应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辆且车辆数量满足配送需求。配送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冷链车辆应具备温度监控和记录功能。供应商应配备专职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七)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企查查查询截图,“****学校劳务服务企业(**市司****公司)为同一法人或相关利益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担任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
四、获取文件的方式:
五、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8月13日17:00止,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同一公司参加多个项目的请按五大类项目分别报名与投标,未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且通过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
六、资格审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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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雄
电 话:137****658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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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 铭 一审:张 雄 二审:李旭芝 三审:李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