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2万吨活性碳酸钙粉、4万吨碳酸钙粉、8万吨碳酸钙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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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活性碳酸钙粉、4万吨碳酸钙粉、8万吨碳酸钙砂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西****电站右边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增设6台色选机、3台立式研磨机、3台磨粉机、6台超细磨粉机、3台鄂式破碎机、2台活化机以及6台烘干机,对现有项目8.0万吨碳酸钙粉砂和0.2万吨碳酸钙粉提质生产,并扩产3.8万吨碳酸钙粉及2万吨活性碳酸钙粉。扩建后产能达致年产8万吨碳酸钙砂、4万吨碳酸钙粉、2万吨活性碳酸钙粉。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矿石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