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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藏交办建设函〔2026〕1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五条及第二十条规定,我厅对G216线某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企业违法分包不良行为开展了动态评价。该动态评价结果已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申诉。现将正式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价结果
依据《实施细则》第十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及附件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GLSG2-1-7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30分/次”的规定,对涉事企业单次扣30分。按照累计扣分制计算,企业信用评分及等级核定如下:
| 序号 | 被评价 企业 | 涉及合 同段 | 不良行为认定 | 行为代码 | 扣减分值 | 信用评分 | 信用 等级 |
| 1 | **自****公司 | 施工一标 | 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分包方:******公司) | GLSG2-1-7 | 30分 | 70分 | C级 |
| 2 | ******公司 | 施工二标 | 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分包方:**万****公司) | GLSG2-1-7 | 30分 | 70分 | C级 |
二、公告效力
(一)依据《实施细则》第七条,本次动态评价结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2026年8月7日至2027年8月7日)。
(二)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自****公司、******公司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信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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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