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晴虹地块项目”项目位于**经开区黄果树大街**村,建设单位(人员)官晴虹。项目于2023年4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20********0003号),计容建筑面积为7053㎡(含商业5173㎡,停车库1760㎡,物管用房90㎡,消防控制室30㎡)。现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导致须调整规划设计,对原审的规划总平面图作出局部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缩减建筑右下角部分轮廓,减少建筑面积
“官晴虹地块项目”于2007年5月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安开国用(2007)第223号),土地取得后一直未动工,2023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准备动工,才发现项目南侧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增加了坟墓十余座。建设初期因坟地占用建设用地问题,企业多次组织与坟墓后人协商均未果,有些坟墓后人不同意迁移,有的坟墓直接无法联系后人,为确保规划得以实施,****政府帮助协调,由于项目地块处于**、经开两行政区域交界,坟墓后人分属两行政区,于****办事处****办事处请求帮助协调,在华西办、西航办分别组织开展因多轮协商后,一部分坟墓后人仍然不迁坟,另有几座坟墓后人无法联系,考虑到社会维稳问题,避免因强行施工引发滋事、上访等群体事件,申请调整项目建筑面积缩减建筑轮廓,所以导致建筑面积缩小。详见下图:
规划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上图为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总计容建筑面积为7053.00平方米。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总计容建筑面积为6965.28平方米,较原设计减少87.82平方米。
(二)调整部分屋顶效果图
设计初期效果图中,为使总体协调美观,在制作效果图时误将屋顶以及四楼走廊渲染为绿化,实际上在原核准指标中屋顶、四楼走廊均不计入绿地率,且平面图上并无绿化。为避免今后因屋顶、四楼走廊绿化效果而出现纷争,特作本次调整,以项目平面图实际情况作为项目效果图,调整后项目满足绿地率指标要求(修改后的效果图对比附后)。
原规划设计方案的效果图
修改后的效果图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按程序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公示有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工程科,并附相关身份及利害关系人证明。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
联系电话:0851-****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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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