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项目组织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2、项目名称:******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
3.1项目概况:在******校区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为师生提供交通便利,妥善解决现有学生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等问题,维护学校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3.2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内每年评价一次,评价不合格合同终止。
3.3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1个包。
3.4投资方式:成交单位全额投资并负责日常运行与管理维护。
4、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续存;
4.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经营记录,在“信用中国”网( www.****.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运作管理能力,能自主投资运营;
4.5有高校运营相关项目的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6、比选文件获取
6.1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1)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现金。地点:**省**市**区香岭路1号北大**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2)邮件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发送邮件。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sdhyha.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校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项目-报名-“响应单位名称”。
方式:扫码填报信息:供应商扫描下方二维码,选取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供应商信息后保存提交(经办人选择逄昊晟)。
开户银行:******事业部
银行账户:****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811********01757923
提交标书费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电汇时须备注项目编号、资金用途注明标书费。未按以上规定内容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6.3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未按规定获取的比选文件的报名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8月12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省**市**区香岭路1号北大**博雅3号楼22层2204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8、比选文件的询问
获得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比选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向代理机构提出。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9.1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松岭路238号
比选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32-****6110
9.2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香岭路1号北大**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电子信箱:****@sdhyha.com
联 系 人:逄昊晟、曹丽娜
电 话:053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