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26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公告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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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6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公告

农用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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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6号)批复,同意将**市古劳镇下****经济**社、古劳镇连北村小坑;******社、古劳****经济**社、****经济**社属下的0.750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市2026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6日。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村委会、连北村委会、麦水村委会(具体见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转用**市古劳镇下****经济**社、古劳镇连北村小坑;******社、古劳****经济**社、****经济**社属下的0.750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11.2545亩,其中农用地11.2545亩。

具体涉及**市古劳镇下****经济**社、古劳镇连北村小坑;******社、古劳****经济**社、****经济**社属下的0.750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11.2545亩(其中耕地0.1905亩、林地0.6135亩、其他农用地10.4505亩)。

五、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6〕76****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局

公告发布单位:****

2026年8月7日

附件1: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附件2:****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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