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发改行字〔2025〕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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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镇水南路路口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府文〔2025〕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镇水南路路口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批复》(余府办复字〔2023〕1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乡村**战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镇水南路路口建设工程(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镇**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项目道路总长约85米,宽约2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基础、沥青路面铺设及路灯工程、人行道铺设、行道树种植、接幸福大道雨污水管网铺设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重点工程预算经费。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本项目满足项目简化审批条件,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由我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县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 工程概算表 | ||||||
|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 一 | 工程费用 | 49.50 | 1.50 | 51.00 | ||
| 1 | 道路基础 | 19.00 | 19.00 | |||
| 2 | 沥青路面铺设 | 20.00 | 20.00 | |||
| 3 | 路灯工程 | 1.50 | 1.50 | |||
| 4 | 人行道铺设 | 4.50 | 4.50 | |||
| 5 | 行道树种植 | 1.50 | 1.50 | |||
| 6 | 雨污水管网 | 3.50 | 3.50 | |||
| 7 | 其它附属设施 | 1.00 | 1.00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6.14 | 6.14 |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0.90 | 0.90 | |||
| 2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30 | 0.30 | |||
| 3 | 工程监理费 | 1.58 | 1.58 | |||
| 4 | 工程勘察费 | 1.25 | 1.24 | |||
| 5 | 工程设计费 | 1.24 | 1.58 | |||
| 6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0.20 | 0.20 | |||
| 7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0.49 | 0.49 | |||
| 8 | 工程保险费 | 0.18 | 0.18 | |||
| 三 | 预备费 | 2.86 | ||||
| 1 | 基本预备费 | 2.86 | 2.86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6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