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规划设计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市**县鹿**城单元XL01-01-03地块详细规划维护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县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市**县鹿**城单元XL01-01-03地块详细规划维护 进行规划设计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依据《**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操作规程》2026年版、《**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的要求编制**市**县鹿**城单元XL01-01-03地块详细规划维护。
2.成果内容及数量:包含维护文本、维护方案ppt及图则DWG,电子光盘1张。
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提供符合双方约定之规划成果,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乙方自行解决
2.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初步方案。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修改成果。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和标准,通过甲方审查合格;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项目相关基础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与有关部门对接、协调相关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的内容及数量:《**市**县鹿**城单元XL01-01-03地块详细规划维护》文本,一式三套,电子光盘一份。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费用估算依据:
规划设计费按国家住建部、物价局核准:****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7年修订版执行。
2.服务费用:
根据上述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经过双方**协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 叁万捌仟元 整),该价款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全部费用(含税),甲方不再另行付费。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最终编制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甲方付款前7日内开具有效发票后,甲方完成内部拨款审批程序后7日内将技术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未按时提供有效发票,甲方可拒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延迟付款责任。
(1****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名:
第五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有权在 三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不同意。一方擅自变更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市**县鹿**城单元XL01-01-03地块详细规划维护》文本\维护方案ppt及图则DWG。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及方法:通过甲方审查合格。
第八条 合同双方确定:
1.甲方对本项目成果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及最终处置权。乙方不享有本项目成果的版权等知识产权权利、权益。乙方不得出于其他目的使用、复制或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成果,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 乙方需保证其出具的项目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甲方可长期不受限制地使用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成果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在使用项目成果过程中有他人提出侵权、异议或权利主张的,相关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还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涉诉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第九条 合同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逾期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但受托人不得以此理由停止工作。甲方因财政拨款延迟或甲方内部履行资金拨付的审批流程,致使付款时间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延误交付编制成果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中直接扣除;延误超过15日(含本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价款无需支付,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因其自身原因致项目成果未能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按合同价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或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质押给第三人,属于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选择中止履行或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双方指定以下联系人负责对接联系本协议约定事项,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其他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法院向任何一方送达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送达:
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通过电子方式(指短信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成功发送之日即视为送**;当面送达书面文件的,当面递交之日视为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交寄之日起第5天视为送**。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性负责,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变更等原因未及时告知其他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延误交付编制成果超期15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或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质押给第三人的。
3.其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合同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服务承诺书
2.廉政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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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地 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