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碧海街道、亮岩镇、岔河镇、**镇、杨家湾镇、双山镇、撒拉溪镇、朱昌镇、**铺镇、小吉场镇、**乡、竹园乡等乡镇(街****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府复〔2026〕13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实施**区2026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蚕桑产业发展项目、**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天麻产业发展项目等13个项目。
按照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经2026年7月22日组织专家对你单位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除去**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西部劳务协作项目20万元、**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饮水工程项目100万元分别由区人社局、区水务局自行组织实施外),评审已通过,现对9个项目涉及资金3685万元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批复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1.**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
2.**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天麻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55万元。
3.**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255万元。
4.**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碧水长歌”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资金478万元。
5.**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农产品促销、古茶品牌推广、电商新型管理人才培训及**深度拓展促销费项目资金260万元。
6.**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项目资金100万元。
7.**区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260万元。
8.**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酸菜智能化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
9.**区2026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路及产业河道修复建设项目资金677万元。
二、相关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农发〔2025〕3号)《****乡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对口帮扶**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毕乡振〔2022〕32号)《****省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实施意见》(黔乡振领办发〔2022〕22号)《****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监管、资料收集、资产确权、项目后续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工,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闲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特此批复
附件:**区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明细表
**区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明细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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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