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和青化砭站大罐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站和青化砭站大罐维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地址:**站:**县**驿镇**天然气液化站、青化砭站:**市**区青化砭镇。
三、项目名称:**站和青化砭站大罐维修
四、采购内容:**站和青化砭站大罐维修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市**区天居园7号楼3层301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我公司**站和青化砭站大罐均由****设计及EPC总承包,设计规范、储罐型式、工艺参数、材料标准、设备选型、自控逻辑、安全泄放系统、施工图纸均由****提供。符合单一来源依据第3条: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续购的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为保证大罐安全运行,建议由****进行维修。
七、专业人员对唯一性具体论证意见:
1、曹华新,机动设备部,高级工程师
2、高岗,机动设备部,高级工程师
3,吴宜泽,机动设备部,高级工程师
八、公示期:3天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机动设备部:吴宜泽,电话:155****2355,邮箱:****@qq.com
********办公室):史江洁,电话:151****2513,邮箱:****@qq.com
炼化公司机动****管理部门):陈小红,电话:159****3290
十、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该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所提异议的内容;
3.相关诉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