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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水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水厂、****水厂因客观原因停产,造成**区及**区部分区域出现用水困难问题,以及**市西南片区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同意建设****水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石卡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水厂1座,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4281.41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厂区自用水量为5%。净水厂内主要构筑物包括配水井、预沉池、絮凝沉淀池、砂滤池、**池、回收水池及污泥调节池、储泥池;厂区内建设的主要建筑物为:综合楼、水质检测间、加药间、反冲洗泵房、变配电间、脱水机房、送水泵房及配套0.69MW光伏等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2707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81.9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6413.8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000.00万元),预备费1655.66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内容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招标方式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水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改革局关于********水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水厂建设项目办理项目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的复函》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