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赋码备案****批准建设,****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
2.2 建设规模:大(2)型Ⅱ等。工程投资**费(估算价):565327万元。
2.3 工程类别:结算审计。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水库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具体委托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估算价:约171.27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工程结算审计移交给招标人****政府审计(如有)止。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按“招标文件3.5.1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工程结算审核)×30%的标准,作为基准价。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价×30%*(1+中标浮动率)。服务费用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其中收费基准价按项目所有标段累计送审价为收费基数,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服务费用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中国境内**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③成果报告;上述三项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若上述材料无法完整证明项目组人员、工作内容或工程规模,可补充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认定时间以成果报告时间为准,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内容应包含成果完成时间内容。
注:本招标文件大型水利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或大(2)型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 工程等别 |
工程 规模 |
水库总库容/108m3 |
防洪 |
治涝 |
灌溉 |
供水 |
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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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人口/104人 |
保护农田面积/104亩 |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104人 |
治涝面积/104亩 |
灌溉面积/104亩 |
供水对象重要性 |
年引水量/108m3 |
发电装机容量/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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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
大(1)型 |
≥10 |
≥150 |
≥500 |
≥300 |
≥200 |
≥150 |
特别重要 |
≥10 |
≥1200 |
| Ⅱ |
大(2)型 |
<10, ≥1.0 |
<150, ≥50 |
<500, ≥100 |
<300, ≥100 |
<200, ≥60 |
<150, ≥50 |
重要 |
<10, ≥3 |
<1200, ≥300 |
| 注1:****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首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注2: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1项即可。 注3: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成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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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6年3月至2026年5****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中国境内**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③成果报告;上述三项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若上述材料无法完整证明项目组人员、工作内容或工程规模,可补充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认定时间以成果报告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身份以成果报告为准,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内容应包含成果完成时间内容。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
(4)其他条件:本次项****水库工程标底编制单位、标底审核单位及财政第三方咨询单位的投标。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6年8 月8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5.3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6.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6.4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6.5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标书代写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无。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资信)标)。
7.4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 月20日9:30,地点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标书代写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上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10.2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0575-****3066。
10.3**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越****路833号 地 址:**市越****路833号
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楼 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1楼
联系人: 楼工 联系人: 高工
电 话: 0575-****4809 电 话: 138****1365
监 督: ****集团有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马工、凌工
联系电话: 0575-****0273
地址: **市越**华滨路102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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