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三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有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经批准,****示范区****小学闲置校舍(含院内场地)整体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事项如下:
一、招租人信息
招租单位:****
联系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
联 系 人:杨一鸣
联系电话:0915-****161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 地址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期 |
起始价 |
| 奎星村 |
房屋 |
1362平方米 |
≤3年 |
2.2万元 |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赁主要约定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一次性签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金缴纳:租金一次性或按年缴纳;若按年,每年X月X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租金(以首次签约日期确定)
3、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00元。
4、在租赁期间,本资产为国有备用资产,招租方因自身办公、公益使用、资产处置需要,可随时提前终止租赁,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即可。承租方须按期腾空交还房屋,不主张任何违约金及经济补偿,租金据实结算。
5、租赁期间,房屋产生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遵守安全生产、环保、市容管理等相关规定,租赁经营不得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未经招租单位书面批准,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屋面、外立面及所属场地安装光伏发电、太阳能板等各类发电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增设钢结构、支架等构筑物;确需装修改造,必须书面征得招租单位书面同意,装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到期无偿移交出租方。
五、招租方式及竞价规则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标当天现场公布底价,竞标者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者确定承租方,低于底价或无人竞价按流标办理。
1、有效报名竞租人≥2家,现场开展增价竞价,以底价为起拍价,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人。
2、仅1家有效竞租人报名,且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接受底价,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
3、竞租人报名后无故弃租、串通竞价、弄虚作假,取消承租资格,纳入示范区国有资产租赁失信管理,限制参与后续国有资产招租活动。
4、竞租成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起至2026年18月13日17:30止。
2、报名资料: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
七、公开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竞价地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北大道创业大厦12楼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可在公告期内联系招租单位,自行实地查看标的现状,不统一组织踏勘。竞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资产现状,不得以资产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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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