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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部第31号令)、《******厅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资质委托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环发[2019]4号),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升级、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2年9月23日到2022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 安 磊 联系电话:091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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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