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08月25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智慧**﹒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4.605万元。
5.最高限价:144.60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开展全市的网格划分、统一标准地址数据治理及二维码门牌小程序开发服务工作。(本项目针对**市地址标准不一、数据割裂、办事效率低等实际问题,严格依据省市相关技术规范,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标准地址场景应用建设。项目采取短期、中期、长期三步走策略,构建“一址一码、全域通用”的标准地址体系。前期重点开展全域网格化摸底调研与实地勘界,完成基础资料收集、争议区域踏勘及网格底数摸排,建立现状基础台账;****社区)网格化专题成果图件并归档,推进矢量数据标准化处理与坐标统一,依规完成网格编码赋码及信息台账编制,形成标准化网格成果数据。在此基础上,按照既定编码和命名规则搭建统一标准地址库,建立数据动态维护机制,开发基于二维码门牌的便民服务小程序。中期重点推进不动产、供水、供气等领域地址数据的标准化治理与互通共享,依托二维码门牌拓展政务、民生、基层治理、应急救援等多场景应用。最终配合各级审核完善成果,完成平台入库与数据校验,保障成果通过验收,形成闭环、规范、可持续的网格化管理和标准地址应用基础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公共服务效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合同、现行规范标准开展工程技术服务,保障服务成果合法合规、数据准确、结论客观。按期完成各项委托工作,防范重大质量风险,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妥善处理各类修改意见,实现无重大执业差错,委托方满意度达标。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小微企业享受的价格优惠为:2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 7日至2026年 08月 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
3.方式:现场领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文件登记表的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5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3.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联系电话:0718-****628;联系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
4.本次公告在中国**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标准化厂房1#楼1楼1-1号
联系人:苏荣华
电话:0718-****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盛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718-****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灵芝
电话:071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