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社年产10000吨大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社年产10000吨大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
项目概况:****在**省**市**区潘****公司旁,****经济**社年产10000吨大米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项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3466.26m2,厂房内配置大米生产线1条,**1栋办公用房、钢架棚仓库、门卫室、地磅、停车棚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大米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每台清理筛、去石机、碾米机先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除尘,共设置6套旋风除尘器,除杂粉尘、去石粉尘、碾米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经并联6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卸粮粉尘,密闭管道收集的砻谷粉尘、谷糙分离粉尘、一次色选粉尘,共同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项目一次抛光设置2台抛光机,每台抛光机先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除尘,共设置2套旋风除尘器,项目一次抛光粉尘分别经2套并联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一次白米分级粉尘、二次色选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共同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项目二次抛光设置2台抛光机,每台抛光机先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除尘,共设置2套旋风除尘器,项目二次抛光粉尘分别经2套并联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三次色选粉尘、二次白米分级粉尘、精选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共同经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尾气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布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砂石杂质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1间面积3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方式:传真:0554-****180电话:0554-****180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